男大生「帶17本存摺」被3警盤查 律師:「被迫搜索」已提再議
一名男大生控訴6月在超商領錢時,遭1名便衣警員攔查,還被命令拿出包包內的17本存摺,被懷疑是詐騙車手,但他認爲沒犯罪拒絕配合,對方於是呼叫穿着制服的支援警察到場,事後不滿遭盤查半小時,於是對3警提告違法搜索,此案引發熱議。對此,黃男委任律師翁國彥表示,實際上根本沒有車手拿存摺去領錢啊,且員警盤查完身分後還要求查驗存摺,根本於法無據,已經提起再議。
翁國彥接受電訪時表示,當天黃男是到超商領錢,自己、母親以及女友的17本存摺是放在包包內,因爲家人遠在南部,所以交通不便補登存摺不易,所以纔會將存摺帶來臺北補登,未料卻突然被一名自稱是警察的男子要求盤查身分,被懷疑是詐騙車手,於是躲到櫃檯向超商店員求救,而店員認出該名便衣員警就是常常到店巡邏的員警,後來另外2名穿制服的員警到場後,就被帶到用餐區盤查。
▲帶17本存摺領錢,男大生被懷疑詐騙,圖爲員警查證存摺是否有問題。(圖/東森新聞)
翁國彥提到,黃男當時以爲拿出身分證就沒事,結果還被要求拿出存摺,但這根本沒有法律依據,且檢方和警察對於爲何要查驗存摺這一部分並沒有說明清楚。
另外,翁國彥說,況且超商ATM又不能補折,也沒有人拿存摺到超商領錢的啊,且實際上一般詐騙集團車手領取贓款的手法也不是拿存摺,可見警察的盤查已涉違法。他指出,黃男是被迫要求拿出存摺,這是「被迫搜索」、「被同意搜索」,已經對檢方的不起訴結果提起再議。
對此,警方則是表示,平時都會派駐便衣警員到超商駐點,當天員警盤查時確實有出示證件,且看見黃男在整理書包拿出17本存摺,感覺相當異常纔會上前盤查,最後因存摺過多,確認存摺使用狀況後,並無不法,大約半小時後,也隨即讓他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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