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區域能源監管機構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規範電力調度信息披露要求
據國家能源局消息,近日,南方能源監管局、雲南能源監管辦、貴州能源監管辦聯合印發《關於明確進一步規範電力調度信息披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統一規範南方區域調度信息披露行爲,促進電力調度“公平、公正、公開”,適應電力市場化建設和新型電力系統發展需要。
《通知》充分考慮了南方五省(區)各級調度機構管理實際,結合日常監管發現存在的問題,在與各調度機構多次溝通交流基礎上編制形成,涵蓋了調度信息的披露原則、制度制定、平臺建設、系統管理、責任落實等內容,按照制度化、信息化要求規範信息披露行爲,具有現實操作意義。
一是明確了各級調度機構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披露調度信息,同時對跨省(區)調度信息披露、同一控制區內發電企業公平獲取信息、地級及以下調度機構採用易獲取可查證的方式披露三個方面作細化說明;二是明確了區域調度機構和省級調度機構分別負責制定區域層面的實施細則和地級及以下調度信息披露工作制度,履行相關程序後發佈實施;三是強調了分階段建立區域調度信息披露平臺和省地一體化調度信息披露平臺,確保平臺功能規範,具備可追溯性、可交互性、可維護性,更好適應電力市場運營和發展需要;四是強調了平臺訪問和管理要求,要求各電力調度機構負責對能源監管機構和相關運營主體開通賬號並做好運維管理。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通過穿透式監管等途徑,全過程跟進有關調度機構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問題,確保電力調度信息披露各項要求落實落地,支撐南方區域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