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推動銀保機構在信披等領域提高管理能力

中新經緯1月9日電 1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方微信發佈署名爲金融監管總局公司治理司的專欄文章,題目爲《以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爲目標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其中提到,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在股權管理、關聯交易、內控合規、信息披露等領域提高管理能力。

文章提到,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爲統領,推動公司治理監管再上新臺階。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證。公司治理司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促進工作大變樣、監管大提升。

一是築牢黨支部基層戰鬥堡壘。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二是推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推動國有銀行保險機構將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個環節,健全“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完善和落實黨委會前置研究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有關要求。引導民營銀行保險機構建立健全黨的組織機構,積極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政治引領,建設先進企業文化。

三是指導保險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公司黨委落實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切實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通過管幹部、建班子、帶隊伍,探索形成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具體實踐和有效做法。

文章指出,以踐行“五大監管”爲重點,展現強監管嚴監管新形象。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公司治理司緊扣“五大監管”主題,以公司治理爲主線,堅決做到“長牙帶刺”,着力提高監管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和協同性。

一是加強對保險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機構監管。研究建立規則趨同或統一的金融集團非現場監管框架,強化股東和董監高人員資質要求。明確金融控股公司功能定位,嚴格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

二是加強股東行爲監管。以公司治理監管評估促進治理行爲規範化,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在股權管理、關聯交易、內控合規、信息披露等領域提高管理能力。

三是加強公司治理功能監管。研究制定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指導性文件,制定發佈銀行保險機構股東股權、關聯交易等監管制度規則,扎牢制度“鐵籬笆”。

四是加強股權穿透式監管。建立全鏈條穿透監管機制,細化股權穿透監管標準,加強股東監管與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的聯動,加強對股東入股資金、關聯關係、股權結構的穿透審查。

五是加強持續監管。強化覆蓋機構全週期、業務全過程、治理全鏈條的動態監管,推動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和優化升級,做好數據指標監測分析,提升風險的識別與監控能力,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文章指出,以服務高質量發展爲目標,推動金融“五篇大文章”有新建樹。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公司治理司統籌公司治理功能監管和保險集團、金融控股公司機構監管,堅持系統觀念、綜合施策,全力服務高質量發展。

一是健全法人治理,明確服務實體經濟的機構定位。推進發揮董事會在戰略決策中發揮核心作用,明確市場定位和發展目標,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將環境、社會、治理理念融入機構運作全流程。

二是發揮保險集團服務實體經濟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積極作用。推動保險集團積極發揮頭雁作用,引領行業堅守定位、迴歸本源,強化內涵式發展,提升保障水平,增強產品服務的針對性、普惠性、便利性。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發揮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

三是發揮金融控股公司綜合化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牢固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進一步理順治理機制,增強集團管控能力,在戰略定位、組織架構和管理條線等方面進行整體規劃,在做好風險隔離的基礎上,爲實體經濟提供綜合化、多樣性金融服務。

文章還提到,以強化公司治理監管爲抓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有新作爲。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爲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以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爲重點,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公司治理司切實增強憂患意識,樹牢底線思維,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意識做好風險防控工作。

一是緊抓公司治理“牛鼻子”。強化公司治理領域問題整改督導力度,推動形成“風險預警—問題整改—早期干預”的工作閉環。緊盯“關鍵人”“關鍵事”,推進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常態化,嚴肅市場紀律。

二是防範化解保險集團特有風險。督促保險集團加強保險主業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避免業務端盲目激進擴張,防範利差損和信保等重點業務風險。定期開展保險集團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現場評估,切實加強資本約束。強化聚焦主業的經營導向,加強非保險子公司和重大股權投資管理。加強集團風險管控,通過風險傳染專項審計查擺問題,防範內部風險傳染。

三是做好產融風險隔離。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加強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之間、各金融機構之間“防火牆”建設,堅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加強與其他金融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監管協同,防止產業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