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虐女友9月嬰兒!事後還想「逃金三角」聲請具保停押再被駁回
王姓男子涉嫌傷害9個月大嬰兒,事後王男遭法院裁定羈押,並由雄檢起訴,移審後續押,王男主張自己沒逃亡意圖,聲請具保停押,但法院駁回他交保聲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王姓男子疑因不滿沈姓女友要與陳姓前夫複合,對沈女與陳男所生9個月大的寶寶施虐,經急救才撿回一命,事後王男遭法院裁定羈押,並由雄檢起訴,移審後續押,王男聲請具保停押,但法院發現去年案發後,他企圖前往東南亞「金三角」工作,駁回他交保聲請,並裁定5月1日起又延押2個月。
檢警調查,去年6月24日至27日間,王男疑因不滿沈女有意跟陳姓前夫複合,竟以毆擊、頭槌、扯發、倒吊、劇烈搖晃,傷害沈女與前夫的孩子,導致9個月大的嬰兒受有硬腦膜下腔出血、全身多處挫傷等傷害,經送醫急救開刀始倖免於死,仍造成有右側肢體無力、左側眼瞼下垂、左側大腦腦波異常等後遺症。
檢警獲報後,拘提王男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去年11月底,雄檢偵結,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爲重傷害罪起訴,移審法院後,由院方裁定續押3個月,今年3月再裁定延押2個月。
王男遭押近半年,近日他主張相關事證都已由檢方查扣,雖然他案發前有申請護照,但早無出國想法,自己無逃亡、串證意圖,需照顧家屬,有家庭羈絆,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法官認爲,王男去年7月事發後,曾向母親表示自己在辦護照,要出國工作,已經請旅行社處理;於同年月11日被詢及最近是否欲出國工作,也自承公司老闆詢問其可否至「金三角」工作,有請母親準備資料等,但王在6月底就被列爲犯嫌,早知被檢警鎖定,卻意圖至東南亞工作,足證他具逃亡可能。另外,案發後王男曾刪光與沈女的對話紀錄,存有滅證行爲。
審酌趨吉避凶、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難以排除王爲規避重刑而逃亡隱匿,或對事證予以僞、變造或湮滅,法官綜合事證後,裁定5月1日起又延押2個月,駁回他具保停押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