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虐女友9月嬰兒 再延押2月

高雄市王姓男子不滿沈姓女友有意與陳姓前夫複合,涉嫌虐待沈與陳所生的九個月大女嬰,致腦膜下腔出血,經送醫救回留下癲癇等後遺症;王被依重傷害罪嫌起訴,羈押近半年後聲請具保停押。高雄地方法院查出,案發後他欲逃往東南亞金三角工作,有逃亡意圖,裁定續押二個月。

檢警調查,沈姓女子帶着與陳姓前夫所生的九個月大女嬰,與王姓男子同居,王得知沈欲與陳複合,去年六月廿四至廿七日,趁照顧女嬰時,多次毆打、頭槌、扯發、倒吊、搖晃;女嬰一度昏厥,經送醫診斷出腦膜下腔出血、全身多處挫傷,開刀救回性命,留下癲癇、右側肢體無力及偏癱、左側眼瞼下垂、左側大腦腦波異常等後遺症。

警方拘提王,高雄地檢署聲押獲准,去年十一月依重傷害罪嫌起訴,移審法院後,院方裁定續押三個月,今年三月再裁定延押二個月。

王羈押近半年,主張案發前他雖申請護照,但早無出國想法,沒有逃亡、串證意圖,且相關事證都已由檢方查扣,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法官發現,去年七月王曾傳手機訊息給母親,稱要出國工作,已請旅行社代辦護照,且他稱是老闆想派他去東南亞金三角工作。

法官認爲,去年六月王被列犯嫌,早知被檢警鎖定,仍意圖至東南亞工作,開羈押庭時,經傳喚未到,被拘提纔到庭,具逃亡可能,案發後又刪光與沈的手機對話紀錄,有滅證行爲;審酌趨吉避凶、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他有逃亡、滅證可能,具羈押必要,駁回聲請,五月起延押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