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醒悟 應揭露更多真相
(圖/本報系資料照)
林麗雲、王維菁兩位NCC委員於卸任當天發出感言,直陳「臺灣走向政媒集團化,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成爲臺灣民主的危機」等語,引起各界激烈反應。
當然,諫言本身令人欣慰,但爲什麼批判政媒金權共生、新聞毀憲亂政的道德勇氣,不是在其任內付諸行動發揮激濁揚清的力量?難怪評論者紛紛指摘伊等爲虎作倀、東廠鷹爪、洗白避責,直指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要求她們爲關中天認錯道歉。
但兩人的聲明,實則將媒體亂象赤裸裸攤在陽光下,只是這一切內容是令人瞠目結舌驚駭莫名。因爲,我國媒體受財團與政治力介入而致失第四權的社會責任,政府單位聯手財團伸入新聞報導,甚至介入土地開發牟利、政府人事及政策,難道不就是NCC委員們的長期縱容所致?
更甚者,當年林麗雲、王維菁擔任學者期間積極參與反媒體壟斷運動,擔任NCC委員後審理中天新聞臺換照理應利益迴避,最終聽證會不僅由兩人主持,事實更證明他們未遵守《行政程序法》,法院判決當時連評分表都違法。而當NCC透過連串荒腔走板的行政作爲撤照中天新聞臺後,形同是替政媒集團建構更有利的環境。爲此,林麗雲、王維菁沒有絲毫責任?
爾後,林麗雲、王維菁在「鏡電視申設案」、「三立入股中嘉案」,也僅是表達不同意見,未積極據理力爭,奢談投下反對票,由此來看,她們要怎麼證明自己是明鏡高懸、摘奸發伏的委員?若無法克盡職守,大可辭職明志,但兩人顯然是選擇留至任期屆滿。
尤其,中天撤照後迄今年5月13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NCC處分共17案,亦即中天勝訴,NCC敗訴。3年多來,也未見林麗雲、王維菁爲NCC錯誤裁決中天撤照案致歉或有任何補救作爲。
魏晉南北朝詩人陶淵明做過官,但因厭倦世俗的醜惡不願同流合污而歸隱山林,他在「歸去來兮辭」中寫道:「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或許兩位委員是在迴歸學術界執教鞭前捫心有愧而幡然醒悟,也或許她們是爲爾後面對學生的詢問時預留餘地,故而發表今是昨非的卸任感言,俾作爲迴旋的護身符。
王維菁稱NCC委員的職位「吃力不討好」、這段歷程像是「政商勾結宮鬥片」。俗話說得好:「身在公門好修行」,在其位時應多做些福國利民的事,而不該造謠生事、抹黑栽贓,致令NCC成爲國家民主政治發展的毒瘤。
兩位傳播學者當耳熟能詳「報界宗師」張季鸞主持《大公報》時,以「不黨、不賣、不私、不盲」作爲辦報方針,爲當時的華文報章帶來新的獨立辦報思想。
有鑑於此,誠摯期許兩位委員,儘管已卸任,亦應進一步具體挺身爲NCC的倒行逆施作證,將政媒貪贓枉法的細節和盤托出,讓真相擺在全民面前,爲青史留下鑑戒。(作者爲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