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近日發佈《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協調機制要根據房地產項目及開發企業的資質、信用、財務等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定期分批推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向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推送,做到成熟一批、推送一批。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名單內項目進行評估後確定是否給予融資支持,對於經評估不能給予融資的項目,應由金融機構向協調機制作出說明。1月底前,具備條件的盟市推送第一批項目名單;2月底前,各盟市推送第二批項目名單。

(來源同花順,以上信息爲南都·灣財社AI大數據自動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