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若未補足保證金 觀光署將於3/5撤照
年代旅遊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旅客,觀光署於16日勒令停業3個月,並要求補足新臺幣150萬元旅行業保證金,最後期限是3月4日,若未依規定辦理,觀光署將於3月5日撤照。
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因與地接社有財務糾紛,春節在富國島丟包292名旅客,觀光署調查發現年代旅遊對外積欠債務逾新臺幣千萬元,爲防事態擴大,16日起勒令停業3個月,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當天也公告取消年代旅遊會員資格。
依「旅行業管規則」規定,年代旅遊已遭品保取消資格,依規定必須向觀光署補足甲種旅行社150萬元保證金,否則將被撤銷旅行業執照。
因「旅行業管規則」也訂定,近2年未受停業處分,且保證金未被強制執行,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足以保障旅客權益的旅遊業者,旅行業可領回10分之9的保證金,所以年代旅遊應補繳回去的金額是135萬元。
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觀光署已行文年代旅遊,要求補足旅行業保證金,最後期限是3月4日,如果3月4日下班前,年代旅遊仍未依規定補足金額,觀光署將於3月5日撤銷年代旅遊旅行業執照。
針對年代旅遊與旅客間的消費爭議,品保協會統計,至今已收到上百件年代旅遊旅客申訴案,因年代旅遊投保的履約保險爲1000萬元,一旦被撤照後,就會啓動年代旅遊無法履約的保險機制,賠償金額不夠部分,由品保協會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