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哭慘!農地被亂倒5500公噸食品污泥 最重罰1500萬
▲環保署聯手檢警查獲清運車輛非法棄置食品加工污泥。(圖/環保署提供)
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與溪洲鄉等農地長期被棄置食品加工污泥,數量超過5500公噸,環保署聯手檢警歷經4個月蒐證破獲此案,4名人士被羈押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指出,今年3月接獲民衆向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通報轄內有農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和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北斗分局、溪湖分局與彰化縣環保局、雲林縣環保局、嘉義縣環保局及財政部國稅局等單位兵分多路調查。
▲▼初估農地遭棄置食品污泥的數量超過5500公噸。(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表示,經利用電腦系統勾稽分析及運用科學工具監控,發現清運車輛僅以繞場方式製造有運送至再利用機構的假象,實際卻行駛至偏僻地區農地進行棄置,檢警環歷經4個月多方蒐證,18日由彰化地方檢察署4位檢察官指揮,針對2家食品加工污泥之再利用機構與2家清除機構進行聯合查緝,當場並查獲清運車輛正在傾倒污泥。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大隊長李金福說,經查該2家再利用機構與清除業者共謀,將大量食品加工污泥未經處理即棄置於多處農地,初估農地遭棄置食品污泥的數量超過5500公噸。
▲環保署表示,等檢方調查完,地方環保局就會請業者馬上清理污泥。(圖/環保署提供)
李金福表示,此案檢方仍調查中,需要證據確認,污泥還無法馬上清走,必須等處分結果出爐,地方環保局就會要求業者進行清理動作。至於是否會做出勒令業者停工等處分?李金福強調,一切要等檢方調查結束才知道,相關犯嫌已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