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生父不負責任 藉口理由一大堆!女子放大絕贏了
女子小萱指控前男友阿國(均化名),雙方在2020年初交往後,她發現懷孕了,但阿國卻推託親屬不喜歡她,暫時無法辦理結婚,待日後有能力會結,嗣沒想到她生閜女兒後,阿國又以欠債400萬元需先償還,還有家人若知她未婚生女,會把他趕出家門,小萱不滿阿國藉此拖延婚事還不認領女兒,憤而依法提起認領之訴。
法院審理,小萱指出,阿國當時聲稱,2年後債務償還一半後,便會與她結婚並認領女兒,因此女的開銷均由她自行負擔,而阿國知道女兒是他的骨肉,曾應她的要求一起拍攝全家福合照。後來雙方因故分手,阿國仍無意認領女兒,也分毫未支付扶養費用,她纔會依法對阿國提起請求認領之訴。
法官考量,阿國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答辯書狀爭執。法官檢視2人的LINE對話記錄,小萱:「你已經是個爸爸了,你連要負責任的態度都沒有」。阿國:「妳要提出方案呀、我沒負責嗎?」
小萱:「你想過我當初多無助嗎,我還隱瞞不了欸,懷孕」。阿國:「而且做生父認領,你就會少了很多福利」、「我還是會遵守還完就結婚這點」、「416萬算400萬,一半200萬,這我最後的讓步,我是想跟你過,我才做這妥協的,但這件事下次沒得改,還完一半就去結婚就去認領」。
法官認,由此可見雙方曾經交往併發生性行爲,後來小萱懷孕期間,阿國曾承諾還完債務時,將與小萱辦理結婚登記,並且認領女兒,足認阿國爲女兒生父的可能性極高,阿國就負有協力解明事實的義務。
爲了確認阿國與小萱所生的女兒血緣關係有無,已依法裁定,要求阿國到法務部調查局接受親子血緣鑑定,但阿國未前往做血緣鑑定,導致無從比對釐清彼此間之血緣關係。
法官審酌,經歷次合法通知到庭表示意見,阿國卻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堪認阿國確有故意拒絕配合之情事。日前依法宣判,堪認小萱主張女兒是從阿國所出,是阿國的親生女兒爲真實,因小萱依法提起請求認領子女之訴,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