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拿過期眷屬證搭車遭拒 「不讓搭就不開車」司機員:絕對沒有說過
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小編痛批「拿明朝的鹹魚斬清朝的官,包大人你好大的官威」。(翻攝「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吳建輝彰化傳真)
臉書社羣「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昨一則貼文指出,有女子拿過期的鐵路工會彰化分會會員眷屬證搭車,還嗆「我爸是司機」,甚至打電話給爸爸,爸爸回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引發網友討論,對此鐵路工會彰化分會表示,依社羣所附顯示該證件已過期失效,引起風波深感遺憾,將會了解調查。
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小編更痛批「拿明朝的鹹魚斬清朝的官,包大人你好大的官威」,網友也羣起批評,表示「彰化分會這張什麼眷屬證滿天飛,好像什麼天王老子一樣」,還有網友戲稱,「彰化機務段陳O順司機員,這下我看不止車不用開了,連車都翻了」。
對此鐵路工會彰化分會迴應表示,從2021年12月31日起就不再發會員眷屬證,從社羣網站所附女子的會員眷屬證,有效日期是前年(2021年)12月31日,已經過期,對於外界觀感不好,令人遺憾,至於是否有司機員嗆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將會了解調查。
工會解釋,鐵路局員工每年確實會發放眷屬優待票,可享莒光號以下5折優待,早年眷屬要出具父母身分證比較麻煩,因此工會製作眷屬證,但隨着電腦化資料存檔在電腦,自2021年12月31日起,就不再發會員眷屬證。
工會強調,網路PO出以後確實接到不少電話詢問,對於外界觀感不好,令人遺憾,至於司機員是否嗆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將會調查並追究;依照鐵路局規定,員工、員眷不當購用優待票等行爲處罰規定,初次查獲是申誡兩次,情節較重者記過一次,再經查獲違反規定者記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記過兩次。
鐵路工會彰化分理事長黃富國則表示,今天他透過管道與該名司機員聯繫,司機員再三保證絕對沒有說過「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這句話,不知爲何會被傳成這樣。
臺鐵局對此表示:旅客乘車應依規定持用本局認可之有效票證,並依票證規定或票證記載資訊乘車。本局發現旅客無票、持用失效票證乘車者,得拒絕旅客乘車。旅客已進站乘車者,依旅客運送契約第23點規定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百分之五十票價。
本局員工及眷屬乘車應依「本局從業人員及眷屬優待乘車購票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不得藉以購買或使用其他不符身分之優待票種乘車,經查違反者應依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及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議處。
本案車站同仁於剪票口查驗票時,對持無效證件及未購票旅客有依規定禁止其進站乘車。對於違反規定查有實據者亦將依前揭規定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