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陪應酬遭「強吻摸該邊」心理諮商53次 惡狼下場出爐

女律師陪應酬遭「強吻摸該邊」,害心理諮商53次,惡狼下場出爐。(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受僱女律師與事務所主持律師,在三年前共同出席外界友人應酬,未料主持律師的一名黃姓友人,竟多次在衆人面前強行摟腰,揉捏肩膀,更伸出鹹豬手摸她的鼠蹊部,強吻女律師的臉頰,女律師身心受創提告。法官查出女律師始終無法走出遭到騷擾陰霾,共進行53次心理諮詢,身心受創嚴重,依強制猥褻罪判黃男10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一名黃姓男子與擔任某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的友人,帶着受僱女律師,於民國110年4月23日前往某酒吧喝酒,未料黃男席間自行拉一張小板凳,坐在女律師旁,先伸手揉捏臉頰,再強行擠坐在右側,伸手撫摸左腰、下背部、右大腿內側及鼠蹊部。

女律師深感不適,趁隙前往如廁,未料黃男又尾隨前往,並等女律師如廁返回原位後,再次貼坐在右側,並以左手撫摸腰際,甚至將手伸入女方褲頭,遭到女律師撥開後仍不停手,立刻起身站在女律師後方,用雙手在肩頸附近按壓遊移。還趁划拳之際,不顧女律師掙扎,強行十指緊扣右手,摟繞女律師脖子將她臉部往自己臉部拉近強吻。女律師事後氣得提告。

法官審理,查出女律師在事發後,從111年1月26日起至112年8月18日止,共進行53次心理諮商,甚至對友人傾訴長達一年半,顯見身心影響重大,應是男方多次違反其意願之觸摸、捏握甚至強吻導致,且事後未達成和解,判黃男十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