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戀變調...3歲女活活被燒死 一審判20年她想要修復式司法

27歲鄧姓女子與31歲遊姓女友交往近2年,原同居桃園大溪遊女家,後來鬧分手。鄧女懷疑遊女移情別戀,2023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她的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辯護律師請法官送調解以爭取減刑。

鄧女(27歲)與遊女去年感情生變,去年1月間,遊女的廖姓前男友欲探視與遊女生下的3歲女兒,鄧女懷疑雙方藕斷絲連,憤而到加油站買汽油放在儲藏室,還偷偷潑灑在遊姓女童的抱枕上,經詢問怎麼有汽油味,鄧女稱「要燒死妳全家、炸掉妳全家」。

去年2月7日上午9點多,遊女與女兒還在睡夢中,鄧女欲查看遊女手機被發現,2人起口角。鄧女憤怒之餘,取出預先購買的罐裝汽油,朝遊女身上與牀鋪四周潑灑,隨即持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蔓延到母女全身,遊女着火後喊叫並衝到一樓浴室沖水自救,但3歲女兒仍在牀上哭喊,遊女衝回3樓搶救女兒時,遭鄧女環抱、拉手攔阻。

消防人員到場灌救,撲滅火勢時整層樓被燒個精光,3歲女童葬身火場,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建築物、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鄧女。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鄧女坦承犯行,但她主張曾在LINE傳訊「我要把妳家炸了」僅是開玩笑,沒有恐嚇意圖,也不曾在女童抱枕灑汽油,認爲無涉家庭暴力恐嚇安全罪。鄧女也說,遊女返回房間要救女兒時,她沒有環抱遊女阻擋。

一審認爲鄧女潑油縱火除造成公共危險,也剝奪無辜的3歲女童生命,讓女童成爲感情爭執的犧牲品,遊女也因嚴重燒燙傷,恐無法再從事廚師一職,生計受影響,甚至燒燬的房屋也有還款壓力。鄧女生於隔代教養家庭,有偏差行爲,造成衝動型人格特質,鑑定評估若能長期接受心理輔導,並有乾媽持續的非正式支持系統,會讓矯正教化和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提高、再犯風險降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因鄧女的羈押期限18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鄧女的律師希望法官能送調解,因爲一審被害人拒絕,她們沒有機會和解。法官表示,本案沒有判處無期徒刑,犯罪事實也明確,除非有和解,刑度纔有下降可能,想走修復式司法一途,前提是被害人要同意。

法官諭知明年2月11日下午先行調解,接着再開延押庭,接下來便是確定審判期日。

對於是否延長羈押,律師表示鄧女的身體與經濟條件不好,本件沒有逃亡、串證可能,希望以定期報到等手段替代羈押;檢察官則認爲鄧女犯罪情節重大,有高度逃亡可能,建請繼續羈押。法官詢問鄧女目前的身體狀況,她答稱因身體燒燙傷,「充血很厲害」。

27歲鄧姓女子與31歲遊姓女友鬧分手,鄧女2023年2月7日早上對女友潑汽油縱火,遊女全身90%二至三度燒燙傷、她的幼女活活被燒死,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將判鄧女拘役59日、2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