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譙路人嗆「走過來就撞死你」高雄男嘴秋賠2萬求輕判
葉姓男子僅因爲行車糾紛就出言恫嚇路人,橋頭地院判處他拘役20日。(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葉姓男子於去年10月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楠梓區加昌路,與吳姓男行人發生口角,葉男竟然以三字經罵吳男,並出言恐嚇「有種走過來,我要撞死你」。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於去年10月9日晚間近6時,駕駛自小客車,沿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行駛,行至加昌路637號臺糖加油站前時,欲右轉進入加油站加油,剛好吳男沿加昌路同方向行走在加油站入口的人行道上,二人因細故發生糾紛。
葉男在加完油後,在加昌路及外環西路口,看到吳男準備要穿越馬路,葉男將車停放路口,下車後站在車頭,基於恐嚇的接續犯意,對吳男說:「X你X,有種走過來,我要撞死你」等語。
葉男之後還上車並發動車子,向前行駛後又倒車,作勢要衝撞吳男。吳男心生畏懼,報警處理。楠梓警方訊後,依恐嚇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
葉男到案時說,因爲吳男一直在挑釁他,所以想嚇嚇吳男。法官認爲,葉男僅因爲行車糾紛就開車要恫嚇吳男,法治觀念薄弱。考慮兩造已經和解,葉男也已經付給吳男兩萬元新臺幣調解金,吳男也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因此判葉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