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趴睡亡 6旬保母夫妻被訴
擔任保母的邱姓夫妻,去年11月將3個月大的女嬰獨自放在嬰兒牀上,2小時不聞不問,女嬰翻身變成趴睡,直到要替女嬰洗澡,才發現口鼻壓在下方,已沒有呼吸,檢警查出邱姓夫妻過去曾讓嬰兒趴睡致命,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邱姓夫妻有明顯疏失,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
65歲男子邱男領有北市社會局核發的居家式托育服務證,與張姓妻子共同在北投住家照顧嬰兒。住在附近的朱姓夫婦,家中女嬰原由阿公照顧,去年9月底,女嬰2個月大後,在親友介紹找到邱姓夫婦。
朱姓夫婦是新手父母,與邱簽訂在家托育服務契約,確定邱男領有保母執照,並由張婦2人同時照顧,每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到下午6點,下班後和假日則由朱姓夫婦接回家照顧。
邱男表示,他們盡心盡力照顧小孩,案發當天,好不容易將身上裝有矯正器的女嬰哄睡,擔心在旁邊走動會吵醒女嬰,纔沒有進房查看。後來進房想要抱起女嬰洗澡才發現異狀。
案發後,女嬰的阿公無法諒解,認爲邱姓夫妻沒有誠意解決,不願和解,檢方也查出20年前,邱姓夫妻也曾因此造成女嬰死亡,當時雙方和解。此次卻讓女嬰離開視線超過2小時,加上房內並未安裝監視器系統監看,認爲有明顯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