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開車超載遭逮告員警 員警反提誣告起訴了

桃園市43歲楊姓女子開曳引車疑似超載,警方要求攔查,她不理還利用車重、龐大逼退警察,他提告員警傷害,但不起訴,員警怒提誣告遭檢方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43歲楊姓女子開曳引車疑似超載,警方要求攔查,她不理還利用車重、龐大逼退警察。員警最後開4槍,纔在路旁攔到她。不料楊女被辦妨害公務後,還投訴電視臺,指警方執法過當,還告警察傷害罪但獲不起訴,事後5名員警提誣告,楊女則遭檢方起訴。

檢方調查,楊女開曳引車疑似超載,警方攔查時,她拒絕配合,最後警方開4槍,並在路口將其逮捕壓制。楊女不滿因此向電視臺投訴,還提告5名員警藉職務權力機會傷害罪。但檢方偵查後,給予不起訴處分。連發新聞澄清的承辦員警,也被提告毀謗。

檢方認爲,楊女因拒檢涉犯妨害公務犯行,卻仍不知悔悟,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法院重量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