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玩密室逃脫被要求脫內衣喝酒,還要躺地抓胸部,不做不過關

本文轉載自:新爆血深秋

密室逃脫”是近期許多人喜愛的闖關遊戲,三五好友合作通關,燒腦又能增進友誼。

不過, 四川成都有名女玩家指控,她與另外3名好友同玩密室逃脫,竟然被工作人員逼着“脫衣服陪酒”,才能拿到線索通關,讓她氣炸向媒體投訴。

據《成都商報》報道,林俐(化名)1日與3名女性朋友前往“詭玩人密室逃脫”玩主題逃脫遊戲,當時選擇了“搞笑趣味”的主題,沒想到第一關碰上男性NPC,要以物易物交換線索。

密室內被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女玩家:這是接近性騷擾的調戲行爲

10月1日,林俐和三位女性朋友一起來到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選擇了簡介爲“搞笑趣味”的《東成西就》主題,價格爲178/人。

在第一關的解密中,一位男性NPC(由店內工作人員扮演)表示向他打聽線索,需要以物換物。“因爲進密室之前手機包包都寄存了,所以身上也沒什麼東西,當時我和朋友就把各自的項鍊和手鐲都給NPC了。”林俐說,換來的線索並不夠,NPC表示,衣物也可以用來換線索,“當時我們不脫,他就不給我們開門,我們爲了遊戲通關,就脫到只剩內衣,然後穿上密室內準備的古裝。”

然而到這一步,NPC依然沒有放行。林俐說,NPC對着她的朋友張欣(化名)說:“這個女生要脫一件裡面的衣服或者褲子給我。”因爲張欣堅持不肯脫,NPC也作罷,要求他們表演了才藝之後才放行。“裡面的衣服褲子不就是內衣內褲嗎?當然不可能脫啊,我們覺得這已經是接近性騷擾的調戲行爲了。”

來到第二關,根據遊戲設置,林俐一行人需要喝完一瓶二鍋頭才能繼續遊戲。“本來想着喝一點點表示一下就可以了,但是這一關的NPC一直勸酒,不喝不行,最後一瓶二鍋頭幾乎都被喝完了。”林俐說,喝得最多的兩位朋友已經有點醉酒了,“現在想想很後怕,還好我們是四個人,萬一只有他們兩個去玩,喝醉了不知道會出什麼事。”

而後,她們來到了林俐所說的“最過分”的第三關。第三關的NPC和第一關是同一人,該NPC要求其中一名玩家躺在地上,另一名玩家騎坐在她身上,“一開始是坐在大腿位置,但NPC要求往前挪。”林俐說,一開始,她們都以爲是要做仰臥起坐,但是NPC的要求卻讓她們大跌眼鏡,“NPC讓上面的人抓住下面人的胸,而且還說,動作做得好看,就會讓你們過關。”

林俐一行人嚴辭拒絕了這一要求,NPC便讓她們做一些俯臥撐等體力運動過關。“出密室之後覺得非常不舒服,越想越噁心,一是感覺遊戲設置很侮辱女性,到了性騷擾的地步。二是感覺我們花錢,讓他們看了一場戲。”

林俐說,進入密室前,工作人員有說“會開一點玩笑”,“但誰能想到是開這種玩笑?”事後,林俐在購票的團購平臺給了該商家差評,並投訴了該商家。隨後商家聯繫林俐一行人,將遊戲費用退了。“我們還要求他們刪除視頻,因爲雖然換衣服時候NPC不在現場,但每個房間都有攝像頭,可能會拍到我們換衣服的視頻。但是他們說過幾天視頻就會自動被覆蓋,一直沒正面迴應我們刪視頻的事。”

當時身上的東西都寄放在店裡,4人只好將耳環、項煉、手鐲等飾品卸下,拿來與NPC交換線索,但所有首飾都給了,線索依然不夠,這時NPC說“衣服也可以拿來換線索”,且不脫衣服就不開門,讓4人只能褪下外衣,只留下內衣褲等貼身衣物。

4人得到線索,換上了遊戲內準備的古裝,想要繼續闖關。沒想到NPC見4人頗有姿色,竟然得寸進尺,指定其中一名女子,要求“把內衣或內褲留給我”,才能放行,讓4人感到相當生氣,“裡面的衣服褲子不就是內衣內褲嗎?當然不可能脫啊,我們覺得這已經是接近性騷擾的調戲行爲了。”

到了第二關,情況更加嚴重,這次爲了通關,4人被逼着喝酒,整整喝掉了一瓶40多度的烈酒,導致其中2人醉酒,所幸是4人同遊,還有伴能夠照顧,若真的只有2人闖關,後果不堪設想。

沒想到,4人一路闖到第三關,發現第三關的NPC與第一關的男子是同一人。男子提出更過分的要求,要一名玩家躺在地上,另一名玩家騎坐在躺地玩家的身上,接着要求雙方出手抓住對方的胸部,還說“動作做得好看,就會讓你們過關”。

4人嚴正拒絕要求,做了伏地挺身等體力運動,最後才過關,逃出密室,但也愈想愈不對勁,覺得遊戲設置太侮辱女性,他們花了錢,想要體驗實境遊戲,竟然遭到性騷擾。

此外,雖然4人第一關換衣服時,NPC暫時離場,但每個關卡當中都設有監控,等於換裝的過程全被錄下。4人要求將監控畫面刪除,該店家則以“過幾天會被覆蓋”爲由推託,讓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對此,店家則說,遊戲中確實會涉及略帶尺度的環節,對玩家進行調侃,但具體會根據玩家能接受到什麼程度,若不願意接受的話,也會更改遊戲環節,“我接了很多組玩家,有一些玩家能玩得開,有些玩家會給(內衣或內褲) ,有些玩家並不會。”

該間店家也承諾,已經將4人的款項退回,後續會對主題進行優化、改進,造成誤會的部分會加強管理。

女子玩密室被要求脫衣喝酒,不做還不過關,商家一番解釋耐人尋味(來源:original)

在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的《東成西就》主題的介紹中,寫着“比武(舞)?比劍(賤)?比白酒?此主題建議會演戲放得開的玩家體驗”,主題年齡限制爲12歲以上。

10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以玩家身份詢問《東成西就》主題有何特點。店內工作人員表示:“帶一點成人遊戲。”記者進一步詢問是什麼遊戲,該工作人員表示:“會涉及到開玩笑的環節。”在紅星新聞記者進一步追問是什麼玩笑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會脫衣服,脫到哪種程度是根據玩家可以接受哪種程度。”

而後,紅星新聞記者表明身份,詢問林俐所說的情況是否屬實。一提起林俐所描述的遊戲過程,該工作人員立即表示自己有印象,“那場遊戲第一關和第三關都是我做的NPC。”

對於第一關的脫衣服,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正常的遊戲流程,要以物換物。“脫衣服環節不是爲了脫衣服,而是爲了讓她們換上我們準備的古裝衣服,換衣服的時候我們工作人員也會出房間。”

對於林俐所反映的NPC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的確有這麼說過,“我接了很多組玩家,有一些玩家能玩得開,有些玩家會給(內衣或內褲),有些玩家並不會。”該工作人員補充道,“這其實就是營造氛圍的一句調侃,如果玩家不願意,我們也不會強行要求,這也是看玩家接受程度。”

而林俐描述的第三關的行爲,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環節也是遊戲設置,很多玩家都可以接受這個程度的。一般是男女朋友、夫妻、或者都是朋友,我纔會要求他們做(動作),如果是拼場的陌生人,我可能讓他們做嗎?”

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玩家不願意做動作,或者陌生玩家不適合做動作,他會設置別的遊戲環節讓玩家通關。“接到投訴後,我們也進行了整改,尺度比較大的玩笑也不會開了。”

隨後,記者聯繫上自稱是該店店長的人士。該店長否認了“NPC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這一說法,“脫外衣是爲了讓玩家換古裝衣服,對於玩家說的NPC要玩家‘脫裡面的衣服’,這可能是NPC與玩家溝通不到位,言語表達不當。我們的出發點肯定不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意思是讓玩家把耳環、首飾等金銀財寶來以物換物。”

對於第三關中讓林俐一行人感到不適的動作,該店長與工作人員的說法再次有了出入。該店長告訴記者:“劇本里是絕對不會有抓着胸動的這種動作,劇本的設定是讓玩家坐在另一個玩家的背上做俯臥撐這種,是一個體力活。這不是你想的那種‘骯髒的’動作,只是營造一種搞笑的氣氛。”

而對於遊戲中喝酒的環節,記者詢問未成年人會如何通關,店長表示:“如果是未成年人,我們會把酒換成雪碧。”但是該店長並未向記者說明會通過何種方式辨別玩家是否是未成年人。

關於林俐提出的刪視頻的要求,店長表示,店內監控視頻都是三天自動覆蓋,現在店內已經沒有她們的監控視頻了。同時,店長再次對記者強調,該主題的定位是娛樂玩笑,不帶有“成人戲份”。“接到了玩家投訴,我們會對主題進行改進和優化,對於讓顧客誤會的一些環節我們會加強管理。”

涉事的密室逃脫店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如感受到侵犯,建議當事人及時報警

那麼玩家在密室逃脫遊戲中遭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置呢?記者諮詢了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相關工作人員。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當事人遇到的情況,這需要確定密室內發生的情況是密室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爲,還是密室的遊戲設置。“如果當事人感受到了侵犯,最好是及時提出,如果事後提出異議也不便於取證和認定。”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店長和玩家說法不一,那麼雙方就對於遊戲設置環節出現了認知不一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最好由當事人報警處理。”

該工作人員表示,密室逃脫屬於新生事物,目前還沒有關於密室逃脫場所是否涉黃的認定標準以及管理該場所的法律法規。“所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就是由當事人及時提出反對並報警,也便於警方取證和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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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年內,已有12名受害者喪命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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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納德·萊克(左)和吳志達(右)

這兩個人到底是什麼來歷,又爲何會走在一起、犯下這麼殘忍的罪行呢?

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故事,去看一看這兩個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的人生暗面。

在上篇的案情中,我們爲大家講述了這個驚天兇案是如何被揭開的。

警方從一個偷盜的小案子,追蹤到了隱藏在森林裡的這座黑暗囚室,才挖出了兩人犯罪史的冰山一角。除了房屋周邊挖出的骸骨,這些罪行還有倫納德留下的筆記和二人共同拍攝的錄像作爲佐證。但當事人倫納德在罪行暴露之前,就已經畏罪自殺了,而狡猾的吳志達也已經望風而逃。

警方一邊追捕着吳志達,一邊也不斷查證着兩人過往的歷史。越是往下挖掘,他們所發現的事實,便越是讓人心驚。

即使在連環殺手的“族羣”裡,倫納德和吳志達也是“異類”。

他們既不是戀人,也不是親屬,甚至在案發三年前,兩人還只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他們到底是怎麼一拍即合,走上這條扭曲的不歸路的呢?

先從畏罪自殺的倫納德·萊克說起。

他出生於1945年,幼年時因父母感情破裂,和姐妹兄弟們一起被送到祖父母家生活。據說倫納德對此一直耿耿於懷,無法理解父母“拋棄孩子”的行爲。

童年時期的倫納德·萊克

在祖父母家長大的他從很小的時候起,就已經顯現出不少的異常行爲,包括用化學物質溶解小動物,對“性”表現出過分關注。

倫納德曾給自己的姐妹拍裸照,並以此要挾她們聽他的話;而他們的祖母對此不但不加阻攔,還表示鼓勵,在她看來,也許還覺得倫納德會使手段、有小聰明。

倫納德的學業情況一直表現不佳,19歲時,升學無望的他加入了海軍陸戰隊,並且參加了越戰。但第一次執行任務期間,倫納德就被診斷出有精神異常的傾向,不過他的長官並未將此放在心上。直到後來,倫納德再次被診斷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才被要求退役。

復員後,他定居在了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海軍陸戰隊還爲他提供了免費的精神治療和一個進入當地大學就讀的機會,但倫納德沒有堅持完學業和療程,就放棄了。

1975年,倫納德與第一任妻子在聖何塞結婚,但不久後他們又離婚了,因爲妻子發現了倫納德的秘密職業,他一直在製作和出演涉及奴役和性虐待的色情電影

倫納德·萊克短暫的平靜生活

1981年,倫納德和第二任妻子克拉林·巴拉茲結婚了。他在海軍陸戰隊的戰友查爾斯·貢納還擔任了小兩口的證婚人。

婚後,兩人就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門多西諾縣,他們在菲羅地區一個公社農場開始了新生活。

剛搬過去時,這對新婚夫婦相處得還不錯,克拉林不僅支持萊剋制作色情電影,有時她甚至會參與錄製。在她看來,這或許只是丈夫的一點小情趣而已。但很快,克拉林發現丈夫的慾望不再侷限於拍攝電影,他總是忍不住聊着自己的幻想,想將電影中的奴役橋段切實實行。

丈夫的慾望不斷膨脹,像是一團形狀不定的烏雲,盤旋在克拉林的婚姻的上空。

她惴惴不安地期待着烏雲能夠早日散去。

然而,邪惡一旦在人心裡萌芽,只要不加以剷除,就會利用一切縫隙,尋找滋生的土壤。而這種邪惡所吸引來的,往往是更爲龐大的邪惡。

新婚第二年,也就是1982年,吳志達出現在了這對夫妻的世界裡。

烏雲變得更加濃厚了。

那時候的吳志達,不過是個21歲的大男孩。

他1961年出生,和當時37歲的倫納德比起來,足足有着16歲的年齡差。

吳志達在香港出生,家庭條件不錯,經商的雙親盡心盡力爲他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但也正因如此,他們沒有太多時間陪伴和教育孩子,在與孩子的溝通方面也顯得沒有耐心。

童年時期的吳志達

父母親希望吳志達能好好學習,出人頭地,但他本人卻對讀書沒什麼興趣,反而對暴力武器展露出非同尋常的喜愛。面對這樣的矛盾,吳志達的父母選擇了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利用父母對孩子的“權威”,壓制和糾正他們認爲“不對”的想法和行爲。

但這樣做並未起到什麼效果,反而讓吳志達的情緒和心理變得越來越糟。

在香港讀書時,吳志達便控制不住偷竊的毛病,後來更因意圖放火而被學校開除。不得已,父母親決定把他送到英國的叔叔那裡。

在英國,吳志達被送進一間有名的寄宿學校唸書,但很快又因偷竊而被學校開除。

18歲時,吳志達終於在香港讀完了中學,父母送他出了國,進入加利福尼亞州的貝爾蒙特聖母大學學習。

但因爲對學習毫無興趣,他只上了一學期便不再去上課了。這個時候,遠在香港的雙親再也無法用以往的“高壓、強制”手段來“管教”已經成年的兒子了。

沒有約束的吳志達像脫繮的野馬一般,在美國橫衝直撞,不亦樂乎。

1979年10月,吳志達因肇事逃逸被判有罪,但因爲他家底不錯,事發後及時賠償了相應損失,很快便被釋放。

之後不久,吳志達設法僞造了出生地,將自己變成了美國公民,加入海軍陸戰隊服役。

在海軍陸戰隊裡,吳志達壓抑已久的暴力情緒終於得以釋放,很多知道他的人都稱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武力狂人”,他自稱“忍者武士”,叫囂着自己“生來就會戰鬥”,並且不停地跟其他隊員們談論暴力。

年輕、衝動而又無所顧忌,吳志達從心底厭棄着“規規矩矩”的人生,渴望着用暴力證明自己。但身邊的人完全理解不了這樣一個扭曲的靈魂,吳志達的叛逆得不到迴應,摧毀欲越憋越猛烈。

終於,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他在千里之外的倫納德身上找到了共鳴。

說起來讓人覺得不可思議,這兩個男人的相遇,居然是源於一本雜誌

80年代的美國,閱讀雜誌是一種常見的休閒活動,沒有網絡的年代,很多人會在雜誌上刊登交友信息,通過信件或電話和陌生的同好成爲夥伴。倫納德訂閱了一本叫《戰爭玩家》的雜誌,通過上面的交友專欄,他和吳志達相識了。

和倫納德一樣,吳志達也曾經在海軍陸戰隊服役。雖然吳志達比倫納德整整小了16歲,兩人卻聊得非常投機,很快就約了見面。

當然,吳志達是有自己的私心的。1981年,他曾因偷竊自動武器而被捕,卻在審判前從拘留所逃脫,成了逃兵。沒有人願意收留他,他迫切地需要一個藏身之地。

所以,這次面基,很快就變成了一次熱情的留客小住。小住又很快變成了常住。儘管克拉林一百個不樂意,吳志達卻徑直加入了這對新婚夫妻的生活,和他們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他們都喜歡武器,喜歡色情作品,有很多出奇一致的想法和癖好。他們幾乎整天都膩在一起,探討着克拉林聽不明白的“宏大計劃”。克拉林感覺丈夫變得越來越亢奮,也越來越陌生。她開始懷疑自己在婚姻上的選擇是否是對的。

1982年4月,倫納德和吳志達不知從哪兒弄來了很多武器,因此雙雙被FBI批捕。

因爲吳志達有越獄的前科所以被拒絕假釋,並被判處2年監禁;而倫納德則在繳納了保釋金後,獲准釋放。但他依然需要接受審判和刑罰,而FBI也在進一步追查那批武器的來源。

懼怕責罰、不甘心被判刑的倫納德決定潛逃。他知道克拉林的父親在臨縣威爾西維爾有一處林中農場的產業,平日裡人跡罕至,很適合藏身。

威爾西維爾中的農場木屋

出發前,倫納德特意邀請妻子和他一同前往。

克拉林拒絕了。她不願再和日益癲狂的丈夫生活下去。

因此,這個女人做出了一個非常明智的決定:離婚。

但畢竟之前的感情仍有餘溫,此前拍攝的私密錄像也還在倫納德的手裡,克拉林雖然斬斷了婚姻關係,卻沒有徹底和倫納德失去聯絡。甚至,離婚後,她還會爲倫納德提供一些必要的幫助,比如依然把農場留給他居住。

只是,她並不知道,自己的“好心之舉”,卻幫助對方完成了一個邪惡滔天的殺人計劃。

倫納德始終沒有告訴前妻,自己在農場裡忙些什麼。

農場一角

1982年夏天開始,倫納德便獨居在威爾西維爾的偏僻農場裡。根據法醫報告,在農場挖出的骸骨之中,有兩位死者的死亡時間較早,大概在1982年到1984年之間遇害。而兩位死者的身份,分別是倫納德的親弟弟唐納德·萊克和他的戰友兼好友查爾斯·貢納。

沒有人知道,倫納德爲何要選擇自己親近的人下手。也沒有人知道,如果克拉林當時沒有選擇離婚,是否也已經與這兩位親友一樣長眠地下。

案發後,警方從倫納德的日記中找到了他爲自己這段獨居時光寫下的記錄。

原來,在1983年倫納德便開始將自己崇尚的“生存主義”想法付諸實施。

他在木屋旁建起了一座混凝土建築,並計劃在其中儲存足夠的生活物資和武器,以確保自己的安全。

倫納德在日記裡不止一次地提到一本書——約翰·福爾斯的《收藏家》(講述一位蝴蝶收藏家綁架了名爲“米蘭達”的美麗女子,並將其囚禁在遠離人羣的林中小屋的地下室裡,最終致其死亡的故事),他認爲,自己可以效仿小說中的故事,通過囚禁性奴,實現繁衍後代的目的,最終在覈危機的陰影下實現人類復興。

小說《收藏家》

這個邪惡的計劃,光是想象就已經讓人毛骨悚然。

或許,倫納德的弟弟和戰友,正是因爲窺探到了倫納德的秘密才被滅口;又或許,倫納德只是爲了體驗殺人的感覺,纔拿毫無防備的親友試刀。倫納德最終選擇了自殺,真相便也無從知曉。

但對當時的倫納德來說,殺戮的狂歡纔剛剛開始。

因爲,1984年,他的知音吳志達出獄了。倫納德相信,有了他精心打造的犯罪基地,兩人的“宏大計劃”終於可以實現了。

吳志達血液裡的瘋狂,果然沒有讓倫納德失望。

1984年7月,剛剛出獄的吳志達就趁夜潛入了一間公寓,持槍襲擊了舊金山一檔音樂節目的主持人唐納德·朱勒蒂(Donald Giuletti)和他的室友理查德·卡拉扎(Richard Carrazza),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這起案子也是在他們的邪惡小屋曝光後,才引起警方重視並最終一舉破獲的。)

襲擊發生後不久,吳志達便再次聯繫上了倫納德。

此時的兩人,都已是身負命案的亡命之徒了。他們毫無顧忌,在威爾西維爾密林深處肆意妄爲,短短一年的時間裡,就瘋狂虐殺了三十餘人,其犯罪頻率之高、犯罪手段之殘忍讓人不寒而慄。

直到1985年6月2日,因爲在折磨受害者時損壞了一把老虎鉗,二人出門購買時,偷竊癮發作的吳志達鬼使神差地拿走了一家雜貨鋪的老虎鉗。他的盜竊曝光後,倫納德受到牽連,甚至被捕。

直到死前,倫納德還在抱怨,他的宏偉計劃,居然會因爲一把老虎鉗而葬送。

示意圖(圖文無關)。圖源:pixabay

倫納德選擇了畏罪自殺,而吳志達卻逃離了加利福尼亞。

警方調查了吳志達的逃亡路線,發現他從舊金山機場飛往了芝加哥,並以邁克·吉本(其中一名受害者)的身份住進了酒店。

之後他再次出發,很可能去了加拿大,那裡有他的兩個姐妹,分別居住在多倫多和卡爾加里。

彙總了手頭上所有證據和消息,美國警方發佈了在世界範圍內通緝吳志達的通緝令。

只要吳志達沒有逃往人煙稀少的森林或鄉村,他們就還有機會抓到他。

1985年7月6日,逃亡加拿大的吳志達,在進入卡爾加里哈德遜灣一家商店偷竊時,被保安發現。雖然他持有槍支,但最終仍被制服。

吳志達在加拿大被捕的消息很快傳回了美國。負責此案的專案小組立刻通過相關機構向加拿大申請引渡吳志達回美國受審。

但他們的引渡申請卻一波三折。

由於加拿大已在1976年廢除了死刑,而當時根據吳志達的罪行,他在美國很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如果允許引渡他,是嚴重不符合加拿大法律精神的,他們認爲生命是基本人權,不可被剝奪,因此不支持罪犯被引渡至還未廢除死刑的地區。

察覺到引渡艱難後,美國警方決定嘗試換個思路。他們派人前往加拿大,見到了涉嫌盜竊被關押的吳志達,詢問了關於威爾西維爾一案的情況。那時,吳志達聲稱倫納德是大部分兇案的兇手,而他自己只是幫忙處理屍體而已。

根據他的說法,美國方面修改引渡申請,讓吳志達看起來罪不至死,但再次被加拿大拒絕。

不過吳志達隨後就被加拿大當地法院以搶劫、搶劫未遂、持有槍支和謀殺未遂等罪名判處4年半監禁。

而美國警方也沒有就此放棄努力,之後的6年裡,他們和加拿大司法機關展開了一場“拉鋸戰”,最終加拿大政府迫於壓力,同意了美國的引渡請求。

1991年9月26日,吳志達終於被帶回了美國,但事情遠遠沒有結束。

在加拿大服刑的那幾年,吳志達花了大量時間仔細研究美國法律,早已準備好了應對美國那邊審判的策略。

刑事訴訟開始後,他就和他的代理律師們想盡辦法來逃脫罪責、推遲審判程序。

要麼聲稱自己在監獄裡受到了虐待,要麼就藉口患病服藥導致他昏昏欲睡無法參與庭審,最後甚至以案件審理的管轄地對自己不利,提出更換管轄地……

參加庭審的吳志達

此外,每隔一段時間,吳志達就會解僱他的律師,而新的代理律師又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閱讀案卷、整理資料,所以最終他的審判戰線被拉得很長。

直到1998年10月,也就是案發後13年,針對吳志達的謀殺指控才得以開庭審理。

這場審判整整持續了8個月之久。

此時,這個案件已經積累了大量的證據和法律文件,總花費也已超過1000萬美元,甚至超過了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

陪審團在聽取了州檢察官的案件陳述,閱讀、觀看了相關的證據材料後,沒有采信吳志達的“自己只是幫忙處理屍體”的辯詞。綜合各方證據,法庭認定吳志達謀殺6名男子、3名女子和2名男嬰成立,判處他死刑。

但吳志達的死刑判決一直沒有執行,因爲他一直在堅持上訴。

2018年的吳志達

直到2019年3月,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宣佈停止執行死刑,吳志達可能才終於鬆了口氣。

而這一消息讓本案被害者的親屬和代理律師們感到十分沮喪。這意味着,曾以如此殘忍的手段虐殺了那麼多人的吳志達,將不會被剝奪生命,還能苟活在世界上看到未來的許多個日落和日出,但被他殺害的人已經再無同樣的機會了。

截至目前,吳志達仍在加州的聖昆廷監獄服刑。

小編看完倫納德和吳志達的案例,除了唏噓之外,更多是覺得憤怒和無奈。

倫納德·萊克和吳志達的“反社會心理”像是“天生”的,從很小的時候,他們便顯露出了這種危險的特質,但糟糕的是他們身邊的監護人根本沒有發覺危險,或者發現了卻放任其發展。

這導致他們心中的“惡”根深蒂固,更隨着年齡的增長而放大、惡化,最終因爲無法節制而大開殺戒,這似乎是不可抗的。

倫納德·萊克(左)和吳志達(右)

作爲搭檔作案的連環殺人犯,倫納德和吳志達的關係也令人深思。

他們的相遇,互相誘發出了彼此靈魂深處的惡。在這段關係中,很難看出誰是主導者,誰是從屬者。罪行曝光後,兩人的表現也截然不同。

在意識到自己的罪行可能被警方發現後,倫納德首先想到的是給前妻克拉林留一張便條,在那張紙條上,他表達了自己對家人的愛和抱歉,似乎還有一絲人性未泯;而後選擇服毒自殺的行爲,則像此前爲逃避罪責逃往威爾西維爾一樣,反映出他內心深處的懦弱和膽怯。

這樣一個病態般懼怕危機、責罰的人,在面對受害者時,卻展現出極度冷血殘忍的一面,實在是矛盾。

小編猜想,這可能與倫納德幼年時被父母拋棄的經歷有關,或許他認爲只有絕對的強硬、掌握主動權,才能避免自己陷入被人拋棄的可悲境地。只有在殘忍對待別人的時候,才能彌補自己被父母拋棄時的無奈和恐懼。

反觀吳志達,他的冷血自私似乎由始至終從未改變。倫納德被抓時,他立即收拾好行李,準備了僞裝身份的所有證件,計劃好逃跑路線,順順利利地逃到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被捕後,面對“引渡回美國可能會判處死刑”的結果,吳志達選擇在獄中學習美國的法律法規,在被引渡回美國後,想方設法找漏洞、鑽空子,不停地上訴,直到加州廢除死刑。

可以看出,吳志達極少流露出“感性”的一面,從幼年時偷竊、放火,到成年後數次無視法律盜竊武器、犯下殺人重罪,他都表現出一致的“無感”的態度,好似一切倫理道德和法律法規都與他無關。他評判所有事情的準則只有一個,就是這件事能否滿足自己的慾望,不管是想不想上學、要不要武器還是要不要殺人。

這樣的態度看起來是不是有些似曾相識?也許當年,在幼年吳志達的行爲習慣不符合父母親設想的時候,他們從未考慮過孩子的想法,而是固執地堅持己見,強迫孩子去接受。而長期缺乏交流的親子關係,讓吳志達在成長過程中缺失了最爲重要的親情教育,使他的人格發育不健全,最終釀成苦果。

同樣是反社會人格,兩人所表現出來的細微差異,似乎也折射出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感受到“人性”的溫暖程度的差異。倘若兩人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的正面影響更多,是否能夠積少成多,如同蝴蝶效應般徹底改變兩人的人生呢?

圖文無關。圖源:pexels

小編分析了這麼多可能對倫納德和吳志達的行爲產生影響的原因,並不是想爲他們的犯罪找什麼藉口,只是想借由他們行爲,找出他們可能的動機和心理變化軌跡,以此警醒大家:要關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關注青少年的“愛的教育”、關注他們扭曲追求和變態行爲背後的成因。

毋庸置疑,對於所有犯罪者,沒有任何人可以用任何理由去爲他們的罪行開脫,因爲這將是對所有無辜逝者的極大不公和不尊重。

但犯罪者身上存在的問題應該被看到、被研究、被公開說明。畢竟知其錯、其誤、其悔甚至是其惡,才能多一分減少悲劇發生的可能。

今日互動話題:對這起案件你還有什麼別的想法嗎?歡迎評論區告訴我們~

主稿人:天空;編輯:包包、魯魯修;質檢:小六;排版:CC;題圖:魯魯修

題圖及配圖均來源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Leonard Lake.Wikipedia.org

2. Patrick Bellamy. Charles Ng: CheatingDeath, http://murderpedia.org/male.L/l/lake-leonard.htm

3. Charles Ng Biography.https://www.biography.com/crime-figure/charles-ng

4.Nataie DeGroot. Charles Ng, TheSadistic Serial Killer Brought Down By His Own Shoplifting Addiction,https://allthatsinteresting.com/charles-ng?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5.Katie Serena. Inside The TortureDungeon Of Hippie Pornographer-Turned-Serial Killer Leonard Lake,https://allthatsinteresting.com/leonard-lake

6.CHARLES NG– FROM DEATH RANCH WITH LEONARD LAKE – TO DEATH ROW ALONE,https://wickedwe.com/charles-ng/

7.http://murderpedia.org/male.L/l/lake-leonard-photo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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