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百萬公款養流浪貓狗 北京婦「愛心氾濫」被訴
餵養流浪貓狗本是好事,但北京一名婦人挪用22萬元人民幣(約102.6萬元臺幣)的公款,被公司查獲。在庭上,婦人稱,自己「愛心氾濫」,觸犯了法律,希望法官從輕處理。
《新京報》報導,這名婦人姓關,2003年離婚後,獨自扶養女兒。隔年,她開始收養流浪貓狗,看着貓狗捱餓,心裡就特別難過。關婦女兒指出,母親對流浪貓狗的感情比對家人都要好。「我結婚時,母親沒捨得給我一分錢,我兒子出生到現在一歲了,她沒有給孩子買過什麼。」
關婦餵養了70只貓狗後,爲了不影響鄰居的生活,她退掉租住的樓房,在通州租了一處有房的農院。「想過不養了嗎?」面對檢方提問,關婦說,確實曾經想過,但一見到流浪動物,又會忍不住。爲了餵養這些貓狗,她年近50還堅持打4份工,加上晚上遛狗,每天都累得要命,站在公車上都能睡着。
▼有時街上可見流浪狗,牠們大多是被主人拋棄,處境堪憐(圖/資料照)
據檢方指控,2009年10月至今年2月,關婦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挪用公司錢款,共計22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關婦在北京懷柔區某銷售公司擔任銷售代表,負責與經銷商聯繫結算貨款。後因公司與經銷商對帳時,發現了她挪用資金的事實。今年5月31日,她被警方逮捕。
關婦表示,領導一直對她很信任,同事們都知道她收養流浪貓狗,但一直沒有懷疑她挪用了公司的錢。「我還算善良正直,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讓我早日迴歸社會賺錢還公司。」她稱,因爲自己愛心氾濫,觸犯了法律。
「從始至終,我都沒想拿錢不還。」關婦強調,事至如今,也真的有些後悔。「如果案發後主動跟單位坦誠說明,也不至於走到今天。」但她仍認爲,「善事還是應該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