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0億供私人豪奢開銷 臺中銀董座王貴鋒1500萬交保

上市銀行股臺中商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涉嫌在任內及擔任臺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挪用逾10億元供租購超跑、豪車、豪宅招待所,甚至是私人飛機,供私人豪奢生活使用。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等罪約談王貴鋒、臺中銀保經現任董事長賴麗姿及租賃業者周哲男,訊後聲押3人,法院裁定各以1500萬、800萬、3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3人歷經長達8小時的羈押庭,新北地院法官最後裁定3人交保,王貴鋒的親友也立刻從停放在法院外的車輛上,拖着早已準備好、裝滿現金的行李箱辦保。法警拿出點鈔機清點滿滿一桌的現鈔。

檢警調昨前往新北市永和區、臺北市中山區、桃園市、臺中市共24處搜索,查扣豪車勞斯萊斯Phantom 2輛、超跑Aston Martin Zagato、Rapide各1輛、賓士S600、 S500各1輛、BMW 740 1輛、重機HARLEY-DAVIDSON2輛、紅酒162支、雪茄千支、名錶BREGURT及ROLEX、珠寶和50餘個金融帳戶。

檢調掌握,王貴鋒身爲臺中銀負責人及該銀行100%持股子公司臺中銀保經公司前負責人,於臺中銀保經負責人任內,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接着自2014年起,共同以臺中銀、臺中銀保經租用公務車名義,租購上述豪車、超跑、龐巴迪Challenger 350型私人飛機,公器私用供私人日常生活使用,或帶親友搭機出遊。

2014至2018年間,王貴鋒另以臺中銀保經名義,租用臺北市中山區豪宅做爲公司招待所,還公報私帳裝潢該處及提供酒水服務,同時每年高額贊助廣告給周男所經營的行銷公司,歷年合計共使臺中銀、臺中銀保蒙受逾10億元損害。

臺中銀董事長王貴鋒、臺中銀保經現任董事長賴麗姿及租賃業者周哲男,獲法院裁定各以1500萬、800萬、300萬交保,王的親友隨即拿出滿桌現金辦保。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