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冠積分榜的規則測試文章
歐冠賽事規則1. 比賽分爲資格賽(三輪資格賽及附加賽)、小組賽、1/8決賽、1/4決賽、半決賽以及決賽
2. 小組賽階段共32支球隊參加,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a)相互比賽之間積分多者,排名在前
b)相互比賽淨勝球多者,排名在前
c)相互比賽進球多者,排名在前
d)相互比賽客場進球多者,排名在前
如果依照前4項排名,仍然有兩隊或以上排名相同,則採取下列規則排序
e)小組賽淨勝球多者,排名在前
f)小組賽進球數多者,排名在前
g)小組賽客場進球多者,排名在前
h)小組賽勝場數多者,排名在前
i)小組賽客場勝場數量更好一方,排名在前j)公平競賽積分
3. 小組賽排名第三的球隊獲得歐聯杯參賽資格
4. 除小組賽及決賽外,其餘各輪均採用主、客場兩回合淘汰賽形式決出晉級者a)若兩回合兩支球隊總進球數相同,客場進球較多者晉級
b)若客場總進球數也相同,雙方進入加時賽,上下半場各15分鐘,加時賽進球較多者勝出;若加時賽總進球數相同,則計算加時賽客場進球,客場進球較多者晉級
c)若加時賽不能分出勝負,則雙方互罰點球決出勝負
5. 1/8決賽將抽籤分爲八組,同國球隊不會相遇,各小組排名第一的球隊不會相遇;1/4決賽以及半決賽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6. 決賽以一場比賽決出勝負
a)若雙方90分鐘內戰平,則進入加時賽,上下半場各15分鐘,加時賽進球數較多者勝出b)若加時賽未能分出勝負,則雙方互罰點球決出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