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惡性腫瘤 國人平均可多活4年
新光醫院就診民衆排隊等候批價領藥。(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昨日公佈去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去年一般國人平均壽命爲81.32歲,若排除位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國人平均壽命爲85.34歲,高於一般國人平均壽命增加4.02歲,惡性腫瘤明顯影響國人平均壽命,且4年來兩者差距呈現緩增現象,值得重視。
內政部爲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的去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指出,居十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其死亡人數已連續39年居國人死因首位,去年死亡人數爲5萬161人,且近4年來,其死亡人數佔全體死亡人數的比率也在逐年攀升,若排除惡性腫瘤,去年國人平均壽命爲85.34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1.32歲增加4.02歲;排除居死因第2位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1.61歲。
另外,肺炎爲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死亡人數及其佔全體死亡人數比率自2014年來首次呈現減少。經統計,排除死因爲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由2019年1.13歲略減爲去年1.06歲。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羣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