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命接單 外送員吐苦水:問題在報酬低
臺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1日舉行「外送平臺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大批外送員到場大吐苦水。(曹婷婷攝)
《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去年9月公告實施,限制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不得超過12小時惹議,議員陳怡珍提案刪除,議會法規委員會11日舉行修正草案公聽會,外送員吐苦水「問題不在工時,是報酬低」,與會學者認爲,若刪除條文則需附帶決議,要求中央重視外送員報酬,全案將送大會討論。
據統計,全國約有14萬名外送員,目前全臺僅新北市、高雄市及臺南市訂有自治條例管理外送平臺業者,臺南更是唯一規定「外送平臺業者不得使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時間超過12小時」,陳怡珍接獲不少外送員陳情,因此提案刪除。
陳怡珍說,該項條文侵害外送員自由勞動權益,出席公聽會的與會者多傾向刪除,將待收集意見後,送定期大會討論存廢,並將尋求訂定更符合外送員需求的法令。
黃姓外送員說,他投入外送3年多,以前1張單可賺120元,現在被砍到剩44元,他必須加倍努力接單、月休4天,1天跑12小時150公里,機車還操壞1輛,時薪遠低於基本工資,還要被限制12小時,很不合理。李姓外送員說,他不是鋼鐵人,也會累,但以前跑8小時,現在得跑16小時才能賺一樣的錢,兼職競爭的人多,訂單變少、報酬變少只能拚命接單,「誰願意這麼累?」
出席的平臺業者均表示,外送產業工資結構複雜,除基本收入還有額外獎勵,強調有聽到外送員的心聲,未來有討論空間。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蘇柏豪說,刪除條文須有配套措施,最核心問題是外送員基本報酬未受保障。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說,不建議刪除12小時上限,若刪除也應有附帶決議,至少須訂契約範本,她鼓勵外送員成立產業工會,由勞工局協助與平臺業者建立團體協約,建立報酬基本保障。她也說,第12條有警惕意味,若刪除不代表是惡法,而是認爲保障最低報酬很重要,期能引導中央面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