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遠雄勿做無謂訴訟 林鶴明:應針對函文具體迴應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遠雄巨蛋爭議延燒,北市府在8日發函遠雄,要求在3個月內改善大巨蛋,限期未改善將逕行解約,不過,遠雄早在6日已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份。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日表示,律師團已掌握遠雄提出的申請,而訴訟行爲是遠雄權利,不予置評,市府態度還一致,希望遠雄針對函文具體迴應。

針對遠雄6日搶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市府的停工處份,並指停工超過1年,結構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恐導致結構扭曲變形;林鶴明今日表示,律師團上週已掌握遠雄提出的申請,而這些訴訟行爲是遠雄權利,「我們不予置評」。

他也說,市府發函遠雄,希望在一個月內具體迴應,是否有改善意願,以及三個月內按程序完成改善,「這樣的函文才是市府最正式的立場」,盼遠雄不用做太多無謂的訴訟行爲,針對市府提出的函文具體迴應,纔是解決問題方法

林鶴明還說,按建築規定工地的安全應由監造人、承造人負責,因此工地安全若有疑慮,應由遠雄負起相關安全責任;遠雄若對工地安全有問題,建管處、都發局都能隨時接受聲請,針對工安問題做討論或改善。他強調,市府對工地安全一樣重視,但遠雄未按圖施工,稱不影響安全,現在又說工地安全很重要,這應用同一標準看待。

媒體追問,遠雄聲請停止停工處分,是否爲颱風季工安責任打預防針?他則迴應,若訴訟行爲只爲撇清責任,而不是解決問題,「我想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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