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整罐蟑螂藥」害攤販吸入性嗆傷 清潔工遭判2月還要賠4.6萬
▲男子與攤販起爭執,竟拿環境用藥「利舒寧」噴灑對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楠梓公有市場的張姓攤販因邱姓清潔員在其攤位側門擺放物品,與對方起爭執,孰料,竟遭邱男以防治蚊蟲、蟑螂用藥「利舒寧」噴灑,導致他喉嚨有吸入性嗆傷。橋頭地院審理,刑事部分依傷害罪判邱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民事則判賠償46000元。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18年7月9日,邱男將物品擺放在張男攤位側門,雙方產生糾紛後,竟在同月2天后使用整罐「利舒寧」噴灑張男攤位,導致對方吸入化學性藥劑後受到吸入性嗆傷。
對此,張男本身除了攤販這項工作外身兼導遊一職,因爲受到嗆傷的緣故,也影響自己帶團工作,要求對方賠償他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以及工作損失一共87103元。
邱男表示,願意對自己的犯行、對方醫療費用負責,但他認爲對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帶團工作有損失,且張男提出的精神撫慰金過高。橋頭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確定依傷害罪判邱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民事經法官斟酌後,認爲賠償46000元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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