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欠錢不還?縣府澄清是誤會:縣長會依約還款
針對媒體報導澎湖縣長陳光復欠友人370萬元不還的報導,縣府發言人蘇文章表示,「都是誤會一場」,雙方確實有借貸關係,但因爲沒有透過固定帳戶還款加上時間長,因此雙方的資料對不起來而生誤會。目前雙方已盡釋前嫌,陳光復待確定對方不上訴後,便會依據裁定數字還錢。
在當上澎湖縣長前的陳光復,5年前向好友國家寶藏博物院創辦人李清煌借款370萬元,雙方基於好友關係,所以未開立借據及約定利息,只講好兩年還清;但事後李清煌指陳光復沒依約還債,當選縣長後更是不聞不問,李甚至要債要到縣政府,併到法院要求還債。
據瞭解,去年9月李清煌到縣府縣長室與陳光復確認370萬元的債務後,陳光復曾陸續返還了一部分,只剩下220萬元,決議由陳光復分5個月給付、每月還款44萬元,並由陳的太太吳淑瑾開出5張第一銀行澎湖分行的支票,從去年9月15日起還款。不料,這5張還款支票還了4張,到今年1月15日的最後一張,陳光復就未再依約給付。李清煌立即向澎湖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把這起與縣長的債務糾紛提上了法院。
▲李清煌事後也在地方報紙登上道歉啓事。(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對於一連串的紛擾,縣府發言人蘇文章表示,這次事件都是一場誤會,李清煌也在21日的《澎湖日報》上刊登聲明,強調是因爲受到借待協調中間人的誤導,肇生雙方誤會,向縣長致歉。
蘇文章說,縣長與李清煌間是朋友間的借貸,「因爲是朋友也沒有留下借據,後來陸陸續續在還款,也沒有透過固定帳號甚至有時候是面交等,彼此記憶不太一樣,雙方各執一詞才產生誤會。」蘇文章說,雙方目前已冰釋誤會,裁決數字(44萬元)已經出來,待確定李清煌不會上訴後,便會依據裁定數字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