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大進滿船長被釋 陸國臺辦證實:依法依規處罰後已返臺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聯合報系記者陳政錄/攝影
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在今年7月初因違反大陸「休漁」規定在大陸海域被帶走調查後,經過136天的漫長過程與斡旋,15日船長終於獲釋,大陸國臺辦晚間證實,並表示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據央視新聞晚間消息,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以「答記者問」,針對7月2日大陸海警在泉州近海依法查扣臺灣漁船大進滿88號,今日洪姓船長返臺一事,做出上述表示。
陳斌華指出,7月2日,福建海警部門在泉州圍頭以東海域禁漁區內查扣一艘涉嫌在禁漁期內使用違反最小網目尺寸的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的臺灣漁船「大進滿88號」。
他表示,該船違反大陸「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違規進行作業,大陸海警依法開展執法行動,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置,有效維護了相關海域漁業生產秩序、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有力震懾了違法違規行爲。「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據瞭解,大進滿除船長外,4名船員已經先於今年8月13日獲釋返臺,我方陸委會當時指出,長年以來針對兩岸漁船越界違法從事捕撈行爲,雙方政府都有各自規範與既定處理程序,以建立從事海上漁業行爲的合法秩序,同時維護海洋生態與保育海洋資源。
陸委會還提到,就類似執法案件,長年來雙方均會透過適當管道及方式,協調對方在完成既定程序後儘速釋放,「這次也是一樣」。陸委會強調「樂見丁姓船員及3名漁工平安返回,政府期盼船長及漁船也能早日獲釋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