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排碳大戶享碳費優惠 環團:停止碳費折扣戰

公民團體齊聚行政院,籲行政院長卓榮泰進行部會協商,周延修正碳費機制。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關心氣候變遷及企業責任的公民團體,今天齊聚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享有碳費2折的優惠,甚至能透過購買碳權最高抵扣10%到15%不等的減碳義務,要求政府停止給予企業碳費折扣的優惠。

環團表示,目前碳費三子法草案中,石化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不僅享有碳費2折的優惠,能透過購買碳權最高抵扣10%到15%不等的減碳義務,國內碳權更放大1.2倍計算,政府自願降格爲優惠企業的促銷員,公共政策的審議精神淪爲放縱企業私相遊說殺價的地下賣場。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指出,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上強調淨零轉型的重要性,更承諾要解決碳關稅問題。若要達到此目標,首要乃是確保碳費制度的完整性,臺灣碳費開徵日期若持續拖延,又因「碳泄漏」的考量壓低費率跟提供大幅度免徵額時,最終反將使企業碳管理能力無法跟上國際淨零趨勢,不利綠色競爭力。

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表示,環境部日前公佈的三子法條文給予廠商各種優惠,不僅徒增行政成本也變相補貼廠商,而針對高碳泄漏風險產業,除優惠費率外,子法給予企業2折折扣,等同企業可以得雙重摺扣。環境部也未說明碳泄漏風險係數值第一、二、三期實施的具體年份爲何,也未解釋0.2、0.4、0.6的數值如何計算而來。若將鋼鐵、水泥、石化視爲高碳泄漏風險產業,將會導致約4700百萬噸的排放量不需承擔任何成本,造成碳費235億的損失。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認爲,環境部不曾對外說明碳費政策想要達到的減量效益,導致面對經濟、產業部門時無力爲自己的政策辯護,也導致碳費被當成出清特價商品一樣,無法對應污染者付費原則,如果最後訂出低於500元的超划算碳費,將無法促進企業投資減碳設施,因爲「繳了碳費還比較划算」。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表示,目前企業只要提自主減量計劃,即可取得優惠費率。然而企業若未達成自主減量計劃,不僅毫無罰則,也無需追繳衍生利息。這造成了企業只要提自主減量,即可在不用負擔其他成本的前提下保留現金流,環境部應該設計追繳罰則等制度,以避免企業無視減碳責任。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直言,碳費收入不應僅僅迴歸到工業部門,更應同時提出促進社會效益的策略,氣候政策纔有可能持久運作並被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