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逮捕批准與否 法院30日審理
南韓媒體報導,檢方向法院申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後,法院將審訊嫌疑人,以決定是否簽發逮捕令狀。當事人通常會親自到場向法官陳述自己的立場,但當事人不願意露面或認爲沒有必要時,可放棄出庭接受審訊。
韓聯社報導,朴槿惠是否會親自到庭陳述立場,目前仍不得而知。如果朴槿惠當天到庭受審,則會由代理律師陪同。由於相關案件案卷浩繁,檢方與朴槿惠律師團的意見又針鋒相對,法院僅調研案卷就可能耗時良久。
南韓檢方今天上午11時26分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籤發對前總統朴槿惠的臨時逮捕令狀。檢方之所以作出此決定,是因爲檢方認爲朴槿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所涉罪行情節嚴重,且有湮滅證據之虞。10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