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案逆轉!司機員須獨賠約293萬 臺鐵:尊重判決

臺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在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翻覆,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其中蘇姓乘客提告求償,臺鐵賠償約587萬元後,向司機員尤振仲求償應分擔賠償金額的一半,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二審結果逆轉,判尤振仲單獨賠償總金額的半數,約293萬元。對此,臺鐵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依結果辦理。

臺鐵公司今晚說明,尊重法院判決,此案源爲普悠瑪事故中蘇姓傷者向臺鐵公司及司機員求償,前經法院判決臺鐵公司與司機員須連帶賠償該旅客587萬4998元,臺鐵已依判決將全部金額給付旅客。

臺鐵公司提到,今法院再判決司機員須與臺鐵公司共同分攤賠償,金額爲已給付賠償金的半數293萬7499元,臺鐵將依判決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