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期地標商場租約到期 業者槓市府:無理由拆屋還地
▲臺中市地政局大動作對七期老牌商場、昔日地標「新國自在」以及市政路上「星期五美式餐廳」等2筆抵費地插旗公告拆屋還地。(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筱惠/臺中報導
臺中市地政局大動作對七期老牌商場、昔日地標「新國自在」以及市政路上「星期五美式餐廳」等2筆抵費地,臺中市地政局副局長劉正倫今(10)日率隊前往放置告示,呼籲業者儘速依約還地,而業者回應目前正在訴訟中,市府主張拆屋歸地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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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保釋西屯區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抵費地,於2003年與新國開發有限公司簽約設定地上權,由公司開發商場使用,合約已於去(2013)年12月4日到期,須拆除建物歸還土地。
針對業者經多次函告仍未依約執行,市府爲捍衛公權力已提訴訟;另爲避免影響承租商家,臺中市地政局副局長劉正倫率隊前往放置告示,呼籲業者儘速依約還地。
▲市政路上「星期五美式餐廳」也同樣爲新國開發有限公司租賃的物件。(圖/記者陳筱惠攝)
劉正倫指出:「契約明確約定,不得要求延長,市府自去年八月起,多次函知新國開發應依契約,拆建物還地,但新國開發拒絕,市府已提訴訟,力爭公權力行使;另經查有設立38家業者,爲避免影響承租商家,市府也4度以存證信函等告知,今放置告示牌周知,並呼籲業者儘速依約還地。」
對此業者表示,去年11月公司提起延長地上權15年的民事訴訟,目前訴訟審理中。依《民法》第840條立法意旨,延長地上權是當然延長,延長年限由法院依法審酌。公司擁有的建物爲合法建物,且目前具有地上權,臺中市政府主張拆除房屋歸還土地並無理由。
經查惠國段60地號基地面積982坪,興建8層樓商場,目前建物殘餘價值估價仍有3億元以上,惠國段65地號基地面積約517坪,地上物殘餘價值估價約千萬元。
▲惠國段60地號基地面積982坪,興建8層樓商場,目前建物殘餘價值估價仍有3億元以上。(圖/記者陳筱惠攝)
對此,知情人士指出,過去該筆契約屬於租賃權,合約上確實未寫明可優先或是具備延長租約條件,但租金金額依照土地的公告現值作爲基礎,20年前依照公告現值,推測當時每坪土地租金約是千元,雖然過去曾有一度漲幅70%,但仍比目前行情2000~2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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