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事故4年致38人死亡 職安署:未落實自動檢查最高罰15萬

近年來發生多起移動式起重機事故。(職安署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近年來發生多起移動式起重機事故,據統計,4年已有38名勞工因此死亡,職安署發現事故主要原因爲未針對結構易破壞處實施自動檢查,職安署表示,未落實自動檢查依職安法,未限期改善規定最高可處15萬元,如果致人於死,最高也可處3年有期徒刑。

移動式起重機作業過程中需要吊掛重物,據統計,全國有1萬2千臺的移動式起重機,半數使用超過20年。

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簡任技正光輝說,今年8月起針對老舊移動式起重機,規劃自動檢查輔導計劃,今年規劃實施100座、至今已有30多臺申請。他說,近年來發生起重機職災,皆是死亡,104年造成13人、105年10人、106年8人、107年7人死亡。

陳光輝表示,如未落實自動檢查遭勞檢時將依職安法要求限期改善,未限期改善可開罰3萬至15萬元,致勞工死亡,僱主還將被科以刑事上的責任

陳光輝也說,除了今年規劃100臺免費起重機自動檢查計劃外,明年也將提供100臺的免費起重機自動檢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