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女侍醉搭小黃遭撿屍 載工地硬上哭喊「我被強暴救救我」
卡拉OK女侍醉搭小黃遭撿屍,載工地硬上哭喊「我被強暴救救我」。(中時資料庫)
一名林姓計程車司機,4年前在基隆某卡拉OK店家載一名女子返家,女子一上車就酒醉倒在後座大睡,這名色運匠竟然將車開往一處道路施工的工地圍籬內,先全身猥褻後,又到後座將女方衣物強行脫光後性侵,女子事後央求林男送她到一家養身館找友人,她一下車就向養身館員工高喊:「救救我!司機強暴我!」,經員工報警後被逮。但林男審理時辯稱是女方要求進行性交易,法官並不採信,林姓事後與女方以30萬元和解,獲得原諒後,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
根據判決書記載,林姓計程車駕駛,於民國107年8月13日凌晨0時許,在基隆市搭載酒醉無法自行行走之A女後,因見其不勝酒力倒臥後座昏睡之際,將其載至基隆市某拓寬工程施工圍籬內停車後,竟萌乘機性交之犯意,先於A女昏睡不知抗拒之際,從駕駛座將右手伸入A女內褲內撫摸A女下體,並進行指侵,因動作太大讓A女因此驚醒。
林男見A女醒來後,立刻從駕駛座下車,開啓右後車門,將A女身體壓住並將A女右手抓住,將A女之裙身衣褲脫掉,撫摸及親吻A女胸部及下體進行猥褻。
當時A女猛力掙扎反抗,但仍遭到林男壓制在計程車後座進行性侵,完事後A女哭着請求林男載她到某養生館找朋友,A女在該養生館外下車後,因酒醉乏力,趴靠在階梯上,林男竟然還下車進入該養生館詢問有無A女朋友,養生館員工外出查看,A女隨即呼救「救救我,司機強暴我」,這時養身館員工驚覺不對,立刻報警將林男逮捕。
林男審理時,承認與女子有發生性行爲,但辯稱是兩情相悅,還說A女裝可憐說離婚要養小孩,要求用2千元代價進行性交易。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酌,林男趁女方酒醉無力抵抗,強迫進行性侵,毫無法治與道德觀念,但考量已與女方和解並賠償30萬元,女方也原諒林男並求情「判輕一點」,因此判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