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200萬不還反騙債主547萬 大膽被告約法院交「擔保金」…貪心中計落網
▲林女用假公文騙被害人到法院交錢,因爲貪心中計被誘回落網後,依詐騙等罪起訴。(圖爲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臺北林姓女子爲了償還欠債2200萬元,竟僞造法院執行命令,騙債主幫忙繳擔保金的話,可以一起假扣押其他人的財產抵債,1對債主母女到法院把錢交給林女後,覺得奇怪,當場詢問法院人員拆穿騙局,被害母女與警方合力把林女誘回法院逮捕,總計林女詐騙得手547萬元,臺北地檢署25日依詐欺、變造公文書等罪起訴林女,並具體求刑4年。
起訴指出,林女欠了曹姓債主1400萬元、欠程姓債主800多萬元,林女沒錢可還,剛好看到同居人收到1份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追討稅款、健保費的「執行命令」,異想天開地變造這份公文書,改成法院同意讓林女假扣押別人財產的文書。
林女拿着假公文,向債主佯稱,別人欠她2600萬元,只要債主幫忙提供擔保金,就能馬上假扣押別人的財產來抵債,曹姓債主因此分5次給了林女397萬元,程姓婦人則和林女在2019年12月27日下午,到臺北地院見面付錢,方便林女直接把錢交給「書記官」辦理擔保提存。
但是程婦在女兒陪同下付了錢,拿到林女轉交的「收據」後,覺得奇怪,當場在臺北地院找上訴訟輔導科查證,馬上拆穿這張收據是假的,臺北地檢法警隨即協助報案,中正一分局警方安排程婦打電話給林女,以「還有錢忘了給」當餌,誘騙林女開車回到法院,由北院法警協助將貪心想多拿錢的林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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