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離婚後秒生子!他回推受孕日才知頭頂綠爆了
一名男子離婚未滿1年,就接獲前妻生子的消息,回推受孕時間才發現前妻竟是離婚前就懷有新歡身孕。(示意圖/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男子與妻子於前年7月離婚,但隔年突然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得知前妻於1月誕下1子,回算前妻受孕時間才發覺前妻外遇,憤而控告前妻及小王侵害配偶權。苗栗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中,男子主張,與劉姓女子於2008年間結婚,於2021年7月間調解離婚,2022年3月接獲戶政事務所通知,才知悉劉女於2022年1月間產下1女,經回推受孕時間約爲2021年3月至7月間,但當時2人早已無任何性行爲,他並非該嬰兒的生父,認爲劉女在與他離婚前就已經與另名徐姓男子發生不正當性行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故依法向劉女及徐男求償精神撫慰金96萬元。
苗栗地院審理時,劉女及徐男都不爭執男子主張,但稱無能力賠償男子的求償金額;法官則指出,2人不正當的性行爲足以破壞劉女前夫的婚姻生活美滿,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求償有據,審酌三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侵害配偶權的情節等一切情狀,判劉女及徐男須連帶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