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銀行業被罰11.81億元,釋放什麼信號

2024年,監管對銀行業依舊是“嚴”字當頭,10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今年前三季度,總局機關、監管局本級、監管分局本級共對銀行業開出1533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約爲11.81億元。貸款業務依舊是違規“重災區”,其中又以貸後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信貸資金違規“輸血”房地產、股市方面尤爲明顯。

平安銀行領最高罰單

今年以來,監管密集“出手”,銀行業頻收罰單。10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罰單統計以公佈時間爲準)統計發現,今年前三季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各分支機構共向銀行業開出了1533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約爲11.81億元。其中,平安銀行被開出年內最大單張罰單,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6723.98萬元。

分季度看,今年一季度,監管共向銀行業各類機構開出557張罰單,累計罰沒金額約爲3.99億元,一季度無論是罰單數量還是罰沒金額都相對較高,表明監管部門在年初就對銀行業提出了嚴格的合規要求,並採取積極措施來確保金融機構遵守相關法規。

二季度罰單數量和罰沒金額相比一季度略有下降,具體來看,今年二季度,銀行業罰單數量和累計罰沒金額分別爲472張、3.92億元。時間來到三季度,7月、8月、9月銀行業共收到504張罰單,罰單數量相較二季度有所上升,不過處罰金額略有減少,上述3個月累計罰沒金額約爲3.89億元。

整體來看,2024年前三季度,監管持續保持着對銀行業的嚴格監管態勢,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儘管罰沒金額有所波動,但罰單數量一直保持在高位,顯示了監管部門對於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促進銀行健康發展的堅定決心。

從受罰對象來看,幾乎覆蓋了所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農商行、村鎮銀行、農信社、外資銀行,在監管堅持落實“雙線”問責的要求下,處罰對象既覆蓋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等高管,也包括評審處處長、信貸經理、客戶經理等中層、基層從業者。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從前三季度的罰單信息來看,表明銀行機構過往存在的違規風險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釋,同時也意味着銀行機構正不斷強化內控及風險管理,將合規作爲展業的基本底線,預計今年四季度的罰單情況將延續此類趨勢。

知名經濟學者盤和林指出,不管是罰單數量、處罰金額還是涉及的機構和個人數量都有所下降,這表明銀行在加強內控和合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而監管機構也調整了檢查重點或執法力度,若市場環境不變、監管政策調整不變,則四季度很可能延續這種趨勢。接下來,監管層可能會繼續加強對重點領域(如中間業務、互聯網金融業務、個人房貸、經營貸業務等)的關注,並加大對新興業務模式下潛在風險點的監控力度。

貸款業務仍是違規“重災區”

近年來,銀行業監管趨勢始終處於高壓狀態,從違規原因來看,貸款業務依舊是“重災區”,主要體現在貸款“三查”不嚴、套用貸款資金、違規挪用貸款資金至房市、股市等亂象。

例如,今年1月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公佈了一則大額罰單,齊魯銀行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1495.126802萬元。其中,總行1375.126802萬元、分支機構120萬元。罰單信息顯示,該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多數與貸款業務違規有關,涉及關聯交易貸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業劃型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房地產貸款管理不到位等多類。

2月初,恆豐銀行杭州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迴流並長期滯留於借款人賬戶;貸後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購買理財等多項緣由,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罰款380萬元。

4月監管開出的多個大額罰單均涉及貸款業務違規,譬如,漢口銀行因信貸管理不到位,以貸轉存質押放貸等緣由,被罰485萬元;招商銀行鄭州分行同樣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違規辦理“假首付”個人按揭貸款等原因被罰490萬元。

5月平安銀行被罰6723.98萬元,這一“天價”罰單背後,也暴露了該行在貸款業務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違規發放併購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個人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個人貸款用途不合規,授信責任認定後問責不到位等。

在剛剛過去的9月,也有多家銀行因貸款違規被罰,被罰緣由多集中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審覈不到位、貸款季末發放季初收回“衝時點”、違規辦理貸款業務。

談及強監管的背景下信貸業務違規問題仍屢禁不止的原因,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貸款業務目前仍是銀行部門核心業務,同時,部分機構爲應對激烈市場競爭,過分看重短期利益與規模擴張;少數銀行內部考覈激勵機制不夠合理;以及部分業務員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和風險控制意識有待提升。

縱觀各類銀行從業人員被罰的原因,也同樣集中在貸前貸後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虛假用途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內控及案防制度執行不嚴格、挪用客戶信貸資金等方面。

“貸款是銀行核心業務,應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守住金融穩定底線”,盤和林強調,從銀行層面而言,對於員工行爲管理應加強監督,採用規範化、標準化操作流程降低信貸風險。

內部治理有待進一步完善

對銀行業的違規處罰,是監管落實整治重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抓手。除了較爲常見的貸款違規之外,還有一些罰單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聚焦於:數據中心存在風險隱患、信用卡業務違規、違反高管准入管理相關規定、理財資金被挪用、銷售虛假理財產品等業務領域。可見,在信用卡、理財業務展業過程中,部分銀行合規層面也出現漏洞。

下一步,合規監管的總基調仍將延續,隨着監管環境的日益嚴峻,銀行業需要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增強合規意識,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監管要求。正如蘇筱芮所言,針對內控與合規問題,銀行需要針對自身及同業過往罰單案例認真梳理,舉一反三,不斷嚴密合規防護網,強化人員的日常培訓。接下來,預計監管部門將通過科技手段以及跨部門之間的聯動合作,及早、高效地發現銀行機構存在的違規風險問題,而銀行機構也需要強化管理,將合規貫穿到業務的前、中、後各流程之中。

周茂華進一步指出,當前,少數銀行內部治理有待進一步完善,業務規範化有待加強,有待健全完善考評制度等;一些業務員合規意識與綜合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從外部看,應強化監管、提升監管能力,加大違法違規成本,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從機構角度看,需要提升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提升實體經濟服務能力與競爭力。建立科學合理的考評制度,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同時,優化業務流程,壓實主體責任等。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