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粉絲泄對手性生活 「浪Live」女直播主判賠6萬公開道歉

臺北地院。(本報資料照片)

「浪Live」知名直播平臺張姓直播主爲爭搶粉絲,與周姓直播主交惡,竟將2人的LINE對話擷圖上傳個人IG,還公開周女性生活、姓名及長相特徵等個人資料。周女提民事訴訟償,臺北地院民事庭審結,判張女應賠償6萬元,須在IG公開刊登道歉啓事20日,可上訴。

周女主張,張女2018年4月22日晚間至隔天凌晨,將她的私聊內容公開在IG上,內容包括「至少他那裡很OK」、「16還17公分」、「比前男友好太多」等語,張女還把她的姓名、長相等個資公開,指涉她隱瞞有男友的事實,還接受男粉絲「鬥內」。

周女並指,她2018年1、2月的平均月收入134餘萬元,張女發文後隔月,月收入驟降至8萬元,可見已嚴重侵害她名譽權及隱私權,故提告求償收益損失100萬元、名譽損失60萬元,並請求張女在IG公開道歉3個月。

張女抗辯,周女最大收入來源是大陸1位粉絲,該粉絲得知周女有男友後,就不再「鬥內」,與她的行爲無關;另外,她已在刑事庭賠償6萬元,不應再要她賠償1次。

由於周女的經紀公司回函,只有指出周女收入驟降,並未說明緣由,或提出證據證明與張女貼文有關,北院民庭因此認爲收益損失部分請求無理由,但周女名譽確實受損,因此判賠6萬元,而張女是以IG貼文方式侵害周女名譽權,故應以同樣方式,在IG公開道歉20日。

周女另還提起刑事訴訟,控告張女違反個資法,北院刑事庭考量張女認罪,去年10月已依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張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條件是賠償周女6萬元,並接受2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