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重創花蓮旅宿業 觀光署提供即時融資最高3千萬

0403花蓮大地震,重創東部觀光旅宿業。(公路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0403花蓮大地震,花蓮旅館、民宿紛紛出現退訂潮,交通部觀光署與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合作,提供旅遊業即時融資,協助受災觀光產業業者取得資本性融資或週轉金的貸款,旅館業每家最高3千萬元、民宿最高400萬元,加速業者災後重建並恢復正常營運。

觀光署表示,旅宿業、旅行業及觀光遊樂業等觀光產業屬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可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向各往來銀行申請災害復工貸款;擔保品不足者,得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9成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如行政院發佈災區公告,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位於災區獲貸災害復工貸款之受災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最高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之利息補貼,每家最高可獲50萬元,補貼期間爲週轉金支出最長1年、資本性支出最長3年。業者如因受災有復工營業協處需求,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亦有「馬上辦服務中心」可提供受災中小企業免費融資諮詢等服務。

觀光署訂有「交通部觀光署提供受災旅宿業融資相對信用保證要點」,協助遭受地震等天然災害之旅宿業,自受災日起1年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資本性融資及週轉金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就受災旅宿業個別狀況核貸。資本性融資,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3000萬元,民宿最高400萬元;週轉金,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1000萬元,民宿最高300萬元。

觀光署強調,將持續掌握花蓮地區觀光產業災後復原情形,並與花蓮縣政府及旅宿公協會保持密切聯繫,協助當地旅宿業者辦理災後重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