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破獲不法集團以「投資廣西南寧」名義非法吸金
橋頭地檢署破獲不法集團以「投資廣西南寧」名義非法吸金。 (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有不法集團以假投資、旅遊考察等名義遊說民衆參加傳銷組織,進行拉下線賺佣金吸金,嚴重擾亂金融秩序,檢警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於年8月4日搜索上線32歲蔡姓男子、27歲江姓男子等人位在高雄市路竹區、橋頭區、臺南市歸仁區等住居所,查扣中國大陸銀聯卡、 存摺、U盾(類似大陸帳戶金鑰)等物,並拘提蔡某、江某,帶回下線關係人、證人等共計21人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江某、蔡某等人組成之不法集團未實際至大陸地區廣西南寧進行投資,卻對外誆稱投資廣西南寧「純資本運作」之經濟活動,自2016年間起,運用多層次傳銷手法,以高額獎金爲誘因,招攬民衆投資,入會門檻爲人民幣6萬9800元(摺合新臺幣約 30 萬元),成爲會員後即得招攬他人爲下線,依招攬下線的人數多寡,分爲主任、經理及老闆等階級,並依比例將新加入者所繳交之款項分配,將下線所繳會員費往上分紅予上線成員,渠等所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系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 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初估每人不法獲利約新臺幣100至200萬元。
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被告蔡某、江某等2 人違反刑法第 339 條詐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第29條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交保1萬 5000 元、5萬元。
檢方呼籲投資人,應循正當合法管道進行投資理財,對於以各種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只需拉下線、商品虛化之投資方案需謹慎進場,勿輕信不法分子投資術語,以免血本無歸,甚而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