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商品網路交易 經部:侵權並不會區分實體跟虛擬

網路交易持續成長,不過也傳出仿冒商品夾雜其中,經濟部說,侵權行爲並不會因實體跟虛擬而有所區別,網路平臺應該要設有機制讓侵權商品能快速下架,避免侵權擴大。(圖/記者馮建棨攝)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網路交易日益頻繁,但也傳出有網路上銷售仿冒或是侵犯專利著作權法的商品,經濟部表示,依照現行法規規定,侵權行爲並不會因實體跟虛擬而有所區別,提醒網路平臺業者應該要提供侵權的檢舉專線,並且後續要提出快速下架的機制,避免侵犯權利人的權益

立法院今天(28日)舉行「數位交易平臺消費行爲侵犯智慧財產權之責任歸屬」公聽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張玉英表示,目前現行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已經設有相關民事、刑事規定,這讓著作權人可以對利用數位交易平臺販售侵權商品,能主張自身權益並維護其權力

張玉英解釋,現在網路上賣很多商品,很多都有著作權,是屬於IP保護商品,權利人對於銷售是有販賣權,只要沒有經過同意就販賣就算侵權,至於要如何判定,則要有主觀要見要求,民事跟刑事認定上略有不同,不過都只要有故意的情況下,就會有觸法的疑慮。

另外在侵權的實務上,經濟部商業司則說,侵權責任並不會因實體跟虛擬而有所區別,當網路平臺業者自己來找商品來販賣,如果販賣侵權商品,販售平臺就要負責;另一種則是提供平臺讓賣家來銷售,依照民法來推斷,的確有侵權且平臺要付連帶責任,數位交易平臺則也有構成共同侵權,不過還是要依個案來分別看。

商業司指出,國內目前還沒發生使用者侵權造成網路平臺也受牽連的情況,不過海外的ebay阿里巴巴的確有發生,爲了國內避免侵權的情況,目前大多網路平臺業者會設侵權的檢舉專線, 並且有快速下架機制,就是要避免有侵權的狀況,造成自身的損害。

▼網路交易持續成長,不過也傳出仿冒商品夾雜其中,經濟部說,侵權行爲並不會因實體跟虛擬而有所區別,網路平臺應該要設有機制讓侵權商品能快速下架,避免侵權擴大。(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