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郵票13年賣集郵社賺131萬 桃園觀音區公所員工慘了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一名許姓約僱人員,負責國民年金與機場回饋金等業務,卻被查出自2013年12月起至2021年8月間,近13年涉嫌侵佔保管的郵票,再以8.5折至9折價格賣給不知情集郵社,不法獲利逾131萬元。許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並歸還侵佔款項,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偵結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檢方調查,許男爲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社會課約僱人員,負責國民年金及機場回饋金等業務,是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許男因公務需郵寄國民年金、機場回饋金噪音補助居民醫療保健費、物資發放等相關宣導單、通知單及民衆回郵信封,自民國2013年12月26日起,經由向觀音區公所請款購買郵票,因公務保管郵票機會,意圖爲自己不法所有,於2013年12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將其保管郵票侵佔入己,並以郵票面額8.5折至9折價格,賣給不知情的集郵社負責人29次,共獲得新臺幣131萬7399元不法利益。

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許男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自白與繳還不法所得完畢,檢方認爲被告所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佔公有財物罪嫌,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侵佔公有財物罪嫌偵結起訴,許男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一名許姓約僱人員涉嫌侵佔保管的郵票,再以8.5折至9折價格賣給不知情集郵社,近13年不法獲利逾131萬元,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