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爸付不起「撈屍」費 兒子在水裡泡7天都腫脹變形了
四川省攀枝花市男子鄧樹超再11月30日跳江身亡,12月3日屍體在金沙江與雅礱江的交匯處被發現,他的父母隨即前往認屍。鄧樹超的父母趕到現場後悲痛不已,但令人難過的事情還在後頭,想要將屍體從江水中打撈上來,家屬必須要付漁民1萬8千元人民幣(約9萬元臺幣)的「撈屍費」,家境清寒的鄧家只能看着兒子在水裡泡爛。
▼金沙江水深湍急,打撈不易。
根據《華西都市報》報導,鄧樹超的父親鄧鋼明表示,兒子跳江的那天,他們都以爲兒子是去上班,後來才發現他一直沒回來,「再看到他人的時候,已經是在江水中的漁網裡了,但是漁民卻不讓我們領走屍體,還說要給1萬8千元人民幣的『撈屍費』,才把屍體給我們。」
鄧樹超的母親董從蓉哭着說,兒子最近要支付下一年的計程車出租費6千元人民幣(約3萬元臺幣),但身上只有1千元人民幣(約5千元臺幣),所以想跟家裡先借5千元人民幣(約2萬5千元臺幣),「家裡也沒那麼多錢,只能去向親戚借,結果中午他就跳江了,沒想到人死了以後,還要付1萬8千元人民幣的『撈屍費』,那麼多錢,就算去借,也借不到。」
經過警方的協調,漁民終於願意降價,只收5千4百元人民幣(約2萬7千元臺幣)的撈屍費,鄧鋼明趕緊到處去借錢,好不容易將屍體撈上來的時候,已經是12月6日了,泡在江中7天的屍體已經變形腫脹,董從蓉一看到兒子面目全非的樣子,又哭暈了過去。
▼鄧鋼明好不容易借到「打撈費」,但兒子的屍體已經在水裡泡了7天。
當地漁民表示,他們並沒有「挾屍要錢」只是自己平常的本業是捕魚,做這種事情當然要額外收錢的,「我在金沙江打十幾年的魚了,經常遇到這種事情,這個很不吉利的,要動手幫忙打撈,收一點辛苦費是理所當然的,何況很多人都收2、3萬元人民幣(約10、15萬元臺幣),我還算便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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