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煙火燒燬漁筏 臺南市今年秋節連假限時限地施放

臺南市環保局提醒民衆,今年中秋節放煙火只到晚間10時,逾時開罰。(臺南市環保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今年中秋節將嚴格限時限地民衆施放煙火。(臺南市環保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安平區碼頭去年中秋連假因民衆施放煙火,意外燒燬1艘漁筏,臺南市環保局今年2月修法,中秋節民衆煙火施放只限晚間10時前,逾時開罰,臺南市漁港所同時公告,碼頭周遭施放煙火可罰3萬至15萬罰鍰,造成公共傷害者,最高可罰50萬,強調將全面封鎖安港路,避免再有無辜船筏遭波及。

臺南市安平區觀夕平臺與附近碼頭因地形空曠,每逢中秋節都是民衆烤肉與施放煙火熱區,去年中秋一度失控,煙火落焰多次引發草皮起火,引來消防車進駐,甚至燒燬1艘漁筏。

今年中秋節仍有4天連假,臺南市環保局、警察局、農業局漁港所與海巡署共組聯合稽查小組,爲避免再發生施放煙火造成船筏受損,事先修改臺南市噪音管制法自治條例,保留部分春節期間允許,撤除中秋節燃放炮竹不受時間限制條文。

臺南市環保局表示,今年中秋節施放煙火與平日相同,一過晚上10時立刻開罰,聯合稽查小組更會加強管制,連假期間傍晚就會進駐各個爆竹燃放熱區勸導,提醒民衆勿逾時觸法,將受罰3000元至3萬元罰鍰。

除了限時放煙火規定,同時限制烤肉與施放煙火地點,臺南市漁港所強調,今年會全面封鎖安平區安港路的碼頭路段,避免再有放煙火民衆進入,造成船筏受損意外,違者依漁港法18條罰3萬至15萬元,造成公共傷害者,另依漁港法20條,最高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