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羣:完善新型儲能市場參與機制和保障機制

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全國兩會報道組記者費心懿 綜合報道

新型儲能是支撐我國新型電力系統的關鍵技術和基礎裝備,也是國際能源競爭的戰略新領域。

“十四五”時期,我國新型儲能產業實現規模化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全國已建成投運的新型儲能裝機累計達73.8GW,約爲“十三五”末期的20倍,超過抽水蓄能的裝機規模。

2025年初,國家明確提出新能源發電全面市場化,並且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爲新建新能源項目的前置條件。

與此同時,我國還先後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關於促進新型儲能併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儲能被允許作爲獨立主體參與各類電力市場,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持續改革,現貨市場試點省份陸續轉入正式運行,電網側獨立儲能容量電價寫入政策。近兩年國內儲能電站的平均利用率有所提升。

但是,當前,我國的新型儲能市場機制尚未形成,制約其高水平運用。

“相較國外,我國儲能市場參與機制尚不完善,儲能電站面臨調用少、利用率低、回報週期長等問題,儲能價值難以充分發揮。”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羣表示。

曾毓羣表示,爲實現政策落地,可以進一步完善儲能市場參與機制和保障機制,提升新型儲能的市場化運用水平,加快推動儲能產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

具體來看,電能量市場的電價浮動區間較窄,無法真實反映市場需求;輔助服務費用分攤機制尚未打通,仍作爲“成本項”在電源側零和博弈;新型儲能容量電價實施細則尚未出臺,項目補償難以落實;部分儲能併網運行後出現不同程度的壽命跳水、容量打折等質量和安全問題,嚴重影響調度運用。

曾毓羣表示,提升我國新型儲能的市場化運用水平,需要國家進一步完善新型儲能的市場參與機制和保障機制。其針對完善新型儲能市場參與機制,主要關注了包括電價機制、成本疏導機制和容量補償機制等方向。

一是拉大峰谷價差,爲儲能等靈活性調節資源創造合理的盈利空間。曾毓羣認爲,基於現行電價機制,可以擴大電能量市場交易電價的浮動範圍,讓電價有效反映時點電能量的供求關係。

二是豐富適合新型儲能的輔助服務交易品種,並推動輔助服務費用向電力用戶側分攤,讓儲能成本得以合理疏導。曾毓羣表示,可以增加爬坡、系統慣量等充分發揮新型儲能技術特點的服務品種,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提供所需調節能力。同時,電力輔助服務作爲一種公共產品,應遵循“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推動所有受益主體共同分攤。

三是完善容量補償機制,加快出臺新型儲能容量電價覈定規範和實施細則。曾毓羣表示,可以在短期參照抽水蓄能和煤電,完善新型儲能的容量電價機制實現“同工同酬”,破除靈活性資源之間的不公平競爭;長期適時向容量市場過渡,通過市場定價機制有效反映充裕性稀缺程度。

針對建立新型儲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曾毓羣認爲可以借鑑電力行業定期檢修機制,建立適用新型儲能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曾毓羣介紹,參照《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形成電化學儲能電站的具體檢測方案,明確儲能系統及關鍵零部件的檢測條件、方法和週期等。

曾毓羣表示,定檢機制將及時剔除“帶病”儲能,確保儲能電站在全生命週期內安全可靠,爲儲能產業實現高水平運用、轉向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