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掘金新機會!這項業務流程發佈
券商新的業務增量機會來了!
3月1日,自從新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即業內人士所稱的“跨境理財通2.0”在2月底正式實施後,更多的業務實施流程細節落地,廣東證監局和深圳證監局同步發佈了證券公司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的業務流程規範。
據悉,“跨境理財通2.0”中將此前參與的主力機構銀行,首次擴容試點至證券公司,讓大灣區券商翹首以盼。
“之前公司就配合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工作,積極申請了業務資格,這是一個新的業務機會,可以加快推進公司跨境業務的突破。”一位大灣區大中型券商人士表示。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月末,粵港澳大灣區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個人投資者7.1萬人,跨境理財匯劃金額138億元。
監管發佈跨境理財通業務流程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金融機構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金融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分爲“北向通”和“南向通”。
3月1日晚間,廣東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均發佈了《關於證券公司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的業務問答》(簡稱“《業務問答》”),對證券公司如何參與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給出詳細的答覆。
在辦理流程方面:
1)內地券商可自主選擇一家港澳券商作爲合作券商(試點初期,內地券商僅可選擇一家港澳券商合作,後續擬允許與多家港澳券商合作)。
2)雙方需搭建系統以滿足理財通資金和額度監督管理要求,並完成系統測試或評估。
3)按屬地監管原則,擬開辦跨境理財通的內地券商和港澳券商須分別到當地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在具體選擇報備地時,應根據擬開展“跨境理財通”試點業務主體所在地,分別提交報備材料。如,廣東分支機構應向廣東局進行報備,深圳分支機構應向深圳局進行報備,除深圳以外的大灣區內地其他8城市的分支機構應向廣東局進行報備。
4)收到報備材料後,證監會將會同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局共同審覈。如果報備材料需要補充或修改的,由接受報備材料的廣東局或深圳局向證券公司反饋。如果報備材料完整,不再需要補充或修改的,通過廣東人行、深圳人行官網公佈試點證券公司名單。
線上即可開立投資賬戶
實際上,跨境理財通業務,投資者比較關心的是,內地投資者與港澳投資者是否需要奔赴兩地試點券商所在地才能辦理業務,此次監管發佈的業務規範中,表示可以用線上方式辦理,將極大地方便投資者。
監管在《業務問答》中,明確可以以非現場方式開立“北向通”投資戶,允許直接登錄境內證券公司網頁、APP開立“北向通”投資戶;同時,符合“跨境理財通”業務資質的境內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公司網頁、APP客戶端等內置的“跨境理財通”板塊或鏈接,跳轉至合作香港券商網站開戶,但僅限於辦理跨境理財通業務;也可以通過APP等網上開戶方式辦理“南向通”匯款戶。
對於跨境理財通業務場景下,是否可以豁免數據跨境相關程序,監管表示,證券公司應根據網信辦《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實施指引》等制度要求,履行相應手續。
個人投資者超7萬人
作爲內地與港澳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中的重要計劃,“跨境理財通”從2021年9月實施以來就備受市場關注,運行超過2年多,業務規模也穩步增長。
業務規模上,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月末,粵港澳大灣區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個人投資者7.1萬人,其中涉及港澳個人投資者4.6萬人,內地個人投資者2.5萬人;跨境理財匯劃金額138億元,其中“南向通”130.13億元,“北向通”7.87億元。
今年2月26日,“跨境理財通2.0”正式實施,對相關業務進一步優化,優化措施主要聚焦提升便利性、拓寬市場、規範服務。其中包括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擴大可投資產品範圍等。
其中,對於擴大機構範圍方面,在32家試點銀行的基礎上,增加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爲試點機構。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樑鳳儀此前透露,已有券商提出申請,正處於接受申請及審批階段,如申請獲審批,會公開資料。
據一家大灣區大中型券商人士透露,該公司很早就向人民銀行遞交了材料,首批試點券商名單可能以分支機構在大灣區較多的券商爲主,截至目前人民銀行還未公佈首批試點券商名單。
中金公司認爲,此前“北向通”僅有銀行系機構可作爲“銷售機構”或“合作機構”參與展業,此次政策新增證券公司參與試點,代銷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居民參與更加便利,新增名單內證券公司,更豐富的產品譜系或有利於新增拓客。
普華永道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團隊表示,對於新增的試點機構證券公司,跨境理財通的優化升級爲其拓展粵港澳大灣區的零售和大衆財富投資者開闢了新的渠道。符合資格的經紀人應該立即採取行動,把握政策機遇,做好業務試點運營準備,爲投資者提供暢通便利的服務。
責編:楊喻程
校對:廖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