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例 同志家庭收養成功 續爭生養平權
臺灣同性婚姻雖然早已合法,卻遲至13日才迎來第一個同志家庭的無血緣收養,同志團體13日陪同已結婚的同志夫妻圍爸(左)喵爸(右),帶着他們的孩子肉肉(中),來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季志翔攝)
臺灣同性婚姻從2019年同婚專法通過後已經合法,但收養路仍困難重重,一直到昨天才有由圍爸及喵爸組成的同志家庭完成全臺首例的無血緣關係的「繼親收養」,多個同志團體、立委等表示,司法既然已有判決,立法院應儘速跟上腳步、配合修法,「婚姻平權後也要生養平權」。
今年38歲的圍爸與35歲的喵爸2人已交往16年,2人在同婚專法通過前就開始參與收養團體、並在3年前以前完成單身收養,圍爸回憶,雖然同志婚姻已合法通過,但仍限制同志家庭收養孩子,不想當第一或唯一,「只想跟平常人也有一樣的權利」。
喵爸表示,在尚未收養成功前,往往要注意孩子的簽名,因爲他不是孩子法律上的爸爸,擔心籤錯、喪失法律效力,但收養成功後就不用擔心,還有很多家庭有一樣的問題,呼籲儘速修法。
圍爸說,反同方始終認爲,同志無法好好養育小孩,但這就是偏見,「社會不應停留在18世紀的思維」,希望反同方應停止妄想,看看實際的世界,盼從婚姻平權走到生養平權。
協助訴訟的律師林子琳說,原本預期官司結束可能孩子都要上小學纔能有結果,所幸遇到支持同志家庭的司法事務官,透過兩公約裁定,接下來法律應儘速修法完成最後一哩路。
「家長的愛不分異同」,立委範雲說,雖然在去年12月25日做出裁定,但一直到前天爲止,內政部仍不確定到底可否完成登記,一直到昨天完成收養登記時,仍有一方註明「養父」,但異性戀家庭收養時並未有如此的註記,政府應重視每個同志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