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志克/光芒不再的山頂之城
尼克森總統於水門案下臺後接受訪問時曾宣稱:「當總統做一件事時,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但當時的美國司法部並不同意,所以福特總統還特赦尼克森以穩定政局,但也因而輸了一九七六年的總統大選。日前美國最高法院判定總統在執行官方職責時享有絕對的司法豁免權,意味着福特總統的特赦終究是誤會一場的無謂之舉。
美國最高法院的這次判決將總統任職時的作爲分成官方行爲和非官方行爲,前者享有絕對的司法豁免權,後者則無;至於川普總統在二○二一年國會大廈攻擊案中的作爲是否有屬於非官方行爲的部分則交由下級法院作個案判定。判決理由說,總統依法執政時難免犯下過或不及的錯誤,如果沒有司法豁免權的保護,前任總統很可能會被當朝的檢察官惡意起訴,爲了避免這種風險,現任總統在決策時很可能因而綁手綁腳、保守自封,不能極大化國家利益。
反對這次判決的大法官在異議書中說,給予總統司法豁免權讓總統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起了不可逆轉的變化,實質上將總統變成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國王。在這樣的豁免權保護之下,總統幾乎可以爲所欲爲,「命令海豹特戰部隊刺殺政治對手?免罪。發動軍事政變以維持政權?免罪。收受賄賂以特赦某人?免罪。」在這個保護傘的邏輯下,拜登總統今天可以以川普對美國民主構成明顯而直接的危險爲由而直接剷除川普嗎?
最高法院在此次判決似乎極力避免對川普在二○二一年國會大廈攻擊案中應負的責任作實質裁判,但這不是它第一次這樣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第三項規定:「任何曾宣誓捍衛美國憲法的政府官員,在參與或支援叛亂後不得擔任聯邦職務。」去年科羅拉多州根據這項法條裁決,川普因參與二○二一年一月六日的叛亂而失去列在該州總統選票的資格。幾個月前,最高法院以「第十四條修正案第三項的規定應由國會立法實施,而非由各州決定」爲由,否定科羅拉多州的裁決。一般認爲,這個判決的理由新奇牽強,因爲此案正反雙方都沒提出類似的論點,憲法條文也找不到任何支持的依據。它不但讓川普得以繼續競選,也讓最高法院因此躲過裁判川普是否叛亂所帶來的政治風暴。
傳統共和黨人主張政府的干預應該愈少愈好,所以信仰無爲而治的小政府。然而,透過賦予總統絕對的司法豁免權,當今最高法院裡的保守派大法官卻大大擴增了行政部門的權力。此判決可能緣於這些大法官想要保護川普的私心,也可能反映了新右派(New Right)的主張:積極使用政府的各種力量去實現保守派的文化、價值和政策,即使因此違反小政府的原則也在所不惜。
雷根總統在離職演說時曾用山頂上的閃耀之城(the shining city upon a hill)來形容蘇聯解體後獨霸世界的美國,像一座燈塔吸引全世界所有嚮往民主自由的人。今天,川普捲土重來,在MAGA選民無怨無悔的支持下,完全宰制共和黨,再加上他一手促成、現已完全主導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的掩護下,一路挺進,儼然勝券在握。此次司法豁免權的判決賦予美國總統連普亭和習近平都不敢奢望的金鐘罩特權,像極了川普皇帝的加冕禮,然而所謂山頂之城的光芒也因此無可避免地黯淡了下來。(作者爲清華大學合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