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員工關懷協會:臺灣職災求償 雪上加霜
最高法院昨以時效調查不清爲由,廢棄判賠RCA二軍十六億餘元的判決,案件尚未塵埃落定。律師團代表林永頌認爲,最高法院法律見解不合理,且未以被害人立場、進步思維判決,反而幫助非法濫權的跨國企業,對法官「不齒」。
RCA員工關懷協會表示,最高法院駁回判決,等於支持業者訴求,漠視RCA受害員工的權利,使臺灣整體職業病求償困境雪上加霜,簡直是司法蒙塵、判決不公。
林永頌指出,對判決結果遺憾、憤怒,二軍案件事實審法院已說明RCA等公司隱匿污染資料、惡意脫產,抗辯時效屬於權利濫用,但是最高法院仍在爭執時效,想讓被害人喪失請求權,毫無進步思想。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昨表示,從一九九四年污染案件爆發至今,協會已努力卅年,抗爭、訴訟也已逾廿年,但最高法院判決令她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