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月花8萬包養小三、天天嘿咻 正宮氣炸獲判賠50萬

臺中王姓女子透過包養網站認識陳姓人妻的老公,陳女見先生性情驟變、不拿錢回家,一查驚覺他在外包養小三,每月給王女8萬元還幫買YSL名牌包、支付雷射近視手術費12萬元,控訴2人同居時天天性交;法院認爲王侵害陳配偶權,判王應給付陳50萬元,可上訴。

陳女主張,和先生結婚7年多有1個小孩,先生2022年5月加入「臺灣甜心包養網」認識王女,王也清楚她先生有家室,2人卻展開交往並在外租屋同居、出遊,甚至在房屋租賃合約中表明彼此是情侶關係。

陳女控訴,王女每2周就要求她先生要給4萬元供其花用,去年5月12日還要求先生匯4萬3600元讓她買YSL的包包,9月21日要求支付雷射近視費用12萬元,且同居期間幾乎天天發生性行爲。

陳女說,因先生性情驟變、不支付家庭生活費且經常外宿,她偶然查看手機才驚覺老公出軌,更痛批王女被發現後毫無歉疚、羞愧之心,假意不再和她先生交往,私下仍繼續要錢,對王女提告求償80萬元。

王女抗辯稱,她和陳夫聊天記錄僅能證明有見面、金錢往來,否認有多次性交,之前也不清楚陳夫已婚,2人透過臺灣甜心包養網認識,自無從期待使用者爲友配偶之人,她也沒侵害配偶權故意。

法院也傳陳的先生作證,他坦承和王女交往、同居,還有2人親密互動合照,王女在其面前穿着裸露,彼此也是在包養網站認識,陳夫也說有支付包養費給她,認定王女確實侵害陳女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學歷、侵害成度等,認爲王女介入家庭,造成陳女深受打擊,判王應給付陳精神撫慰金50萬元。

陳女控訴王姓小三介入家庭、侵害她配偶權,法院判王應給付陳50萬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