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在外爽偷吃還生子 元配願接納「當自己的小孩照顧」
▲法官裁準監護權歸生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與魏姓情婦發生婚外情,並生下1子,但不倫關係被元配發現後,雙方協議分手。魏姓情婦不甘心,擅自將兒子姓氏改爲從母姓,再把他送去大陸讓姐姐照顧,意圖阻止父子倆見面,因此遭陳男提起聲請監護權的訴訟。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爲,生父家庭支持系統充足,且元配也有意願接納幼兒,裁定監護權歸生父。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主張魏姓情婦將兒子遷出國外、交由別人扶養,該行爲已經侵害到他的探視權,且對方未顧慮兒子尚滿週歲,便強行安置於全新環境,實在不利於孩子身心及人格發展,加上魏女常常因工作關係往返各地,恐怕無法善盡養育責任。他還指控,對方曾於幼子發燒時,強迫帶上飛機,顯見並非稱職母親。
魏姓情婦表示,懷孕5個月時陳男就已經拋棄他們母子了,不但未曾關心,也沒有給扶養費用,加上元配豈能善待非親生子,因此孩子監護權不可能交還對方。不過陳姓男子的妻子向法官表示,願意接納丈夫的私生子,並當成自己的小孩付出心力照料他。
法官審理後認爲,魏女片面阻斷陳男探視親生子的權利,顯示出有非友善父母及合作父母的情況,加上參考過往照顧與前夫所生的3名子女照顧情形,發現她不僅親職能力不佳,且經常有獨留子女的情況,因此裁定兒子的監護權歸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