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僅限夫妻 單身、女同想生也沒用

隨着國人晚婚晚生,單身女性凍卵需求漸增。圖爲凍卵過程須施打排卵針。(孫小姐提供)

隨着國人晚婚晚生,單身女性凍卵需求漸增。但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若要執行人工生殖,「僅限夫妻」。學者認爲,社會風氣漸開,凡是有意願生育的人,都應享有凍卵及人工生殖的權利,才能跟上時代腳步

孫小姐今年30歲、未婚,因爲身邊不少女性朋友有凍卵經驗,自己審慎思考後也決定凍卵。她分享凍卵過程,先到醫療院所抽血檢驗卵巢功能AMH,開始施打排卵針約2周,手術前一晚再打破卵針,接着是全身麻醉的取卵手術,共取出10顆卵子,費用約10萬元。

孫小姐認爲,凍卵就像是「買保險」,或許未來有機會用到,也可能沒用到,因無法確定未來是否有生育打算,「凍卵是現階段能做的最佳選擇,讓自己沒有後續之憂,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根據人工生殖法定義,「受術夫妻」是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說明,凍卵屬於醫療行爲,須依照「醫療法」進行,尊重個人意願,但若要解凍卵子進行人工生殖,現行法規須符合「夫妻」條件。換言之,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雖有生育能力,但無法執行人工生殖。

「願意生的人很多,但這些人沒辦法生。」新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李毅評說,自己親手接生的同志伴侶就高達數十對,他曾遇過一對非常喜歡小孩的女女伴侶,先在國內凍卵,再到國外使用捐贈的精子受孕,執行人工生殖,最後回臺灣生產,前前後後共生了三胎。他也遇過一名40歲未婚女性,家裡三代單傳,因此花費100萬元到國外執行人工生殖,回臺順利產下孩子。

臺大社工學系名譽教授王麗容認爲,隨着社會風氣漸開,應開放未婚女性使用解凍卵子進行人工生殖,凡是有意願生育的人,都應享有凍卵及人工生殖的權利。李毅評指出,這些有生育需求的女性遠赴國外,可能接受到品質不一的人工生殖技術,這是一大隱憂,臺灣應正視這一族羣的需求,儘速鬆綁法規限制。